网友@爱屋吉屋问: 听说独生子女继承自己父母的遗产,叔伯姑姨舅居然也可以有份? 公证员: 有这种可能。继承开始后,如果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后于独生子女的父母去世,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叔伯姑姨舅还真有继承的可能。 网友@潇洒哥问: 我们是再婚,有各自子女,对各自财产也做了夫妻财产约定,今后不会为了财产起纷争吧? 公证员: 不一定哦。当一方去世,其配偶是法定继承人,家庭财产再分配,难免会有矛盾。 网友@这就是开心问: 明天与意外,不知道哪个会先来。对于财产,我们想健在时自由掌控,去世后也没有纠纷,哪种方式可以实现我们的心愿呢? 公证员: 遗嘱,目前立遗嘱形式有: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紧急情况下适用),由你选,但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才有效。 拥有财产,本是件幸福的事, 但在生活中,为继承财产, 有人挖空心思隐瞒事实, 甚至伪造遗嘱。 财产本无罪,躺着惹尘埃, 未雨绸缪立遗嘱, 真的十分有必要! 第一,“我的财产我做主”。 公民可以根据继承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第二,“我的遗嘱我任性”。 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只有死亡后才生效。而且,一旦发现不合时宜,立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遗嘱,如果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公证遗嘱为准。 第三,“我的遗嘱有优先”。 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优先于法定继承办理。这样,也就不担心当意外来临,还没入土为安,纷争就硝烟四起,自己的财产最终落得个七零八落。 早立遗嘱, 益处多多。 但立有遗嘱, 也不一定高枕无忧, 还要看所立遗嘱是否有效, 以及生效后是否能够顺利实现。 公证、自书、代书、录音、 口头(紧急情况下适用), 形式那么多, 你选哪种? 人在深圳,房子在南昌,户口所在地是九江,我要对南昌的房子立遗嘱,该到哪个公证处去申请? 公证员:深圳、南昌、九江的公证机构都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的遗嘱,可以适用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只要您觉得哪合适,就在哪申请,还是很方便的。 遗嘱文书,该怎么写?如果不会写,怎么办? 公证员:您大可放心,就算是不会写字,也没关系。公证机构是专业的法律服务部门,您只要带着主要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财产的权属证明,把自己的真实意思告诉公证员,至于打字复印、遗嘱的代书、财产及婚姻关系的核实、录音录像等事宜,都交给公证员来办! 遗嘱生效后,遗嘱受益人如何实现遗嘱? 公证员:如果您选择通过公证的方式办理遗嘱继承,带上相关证明材料,公证机构会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核实,确保维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司法部微信、江西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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