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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之三境界

 简易乾坤 2018-09-2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20180928第八版

作者:邹婷婷 于绪东 整理

世之廉者有三:有见理明而不妄取者,有尚名节而不苟取者,有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见理明而不妄取,无所为而然,上也;尚名节而不苟取,狷介之士,其次也;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则勉强而然,斯又为次也。

——《从政录》(明·薛瑄)

■译文

世上清廉的官吏有三种:有深明事理而不胡乱索取的,有崇尚名节而不随便索取的,有畏惧法律为保官位而不敢索取的。深明大义而不胡乱索取,是发自内心的自然行为,是清廉中最上乘的境界;崇尚名节而不随便索取,是洁身自好耿介之士,是次一等的境界;畏惧法律为保俸禄官位而不敢索取,是勉强而清廉的,这又差一等了。

■解读

本段话选自明代著名思想家、理学家、文学家薛瑄所著的《从政录》。薛瑄,永乐年间进士,英宗朝曾任礼部右侍郎,是受人尊敬的一代廉吏,被誉为光明俊伟的“铁汉公”。久居官场,使薛瑄对清正廉洁境界有着深刻的认识,他在《从政录》中将官员的廉洁境界分三种。“不妄取”者靠觉悟,“不苟取”者保名节,“不敢取”者畏纪法,三种人身上表现出的廉洁境界是不同的,而背后反映的则是其思想境界以及对清廉的追求的不同。

“不妄取者”是廉洁自律的上乘境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自觉毫不犹豫地进行抵制,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自持;“不苟取者”是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是“以不贪为宝”的自律;“不敢取者”是廉洁自律的一道底线,是“伸手必被捉”的警醒。以史为鉴,品味“不妄取、不苟取、不敢取”,对今天仍有警醒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既是我们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路径考虑,也是规律使然。这不能、不想是长远目标,不敢的实质是底线思维。没有不敢,“后墙”就会松动。

要想成为一名受百姓爱戴的好官,仅仅做到“不苟取”和“不敢取”是不够的,还必须在改造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花力气,不断向“不妄取”的高境界攀登。

(邹婷婷 于绪东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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