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爵而贱德者,虽为天子,不尊矣;贪物而不知止者,虽有天下,不富矣。 这句话出自韩婴《韩诗外传》,用来解释《诗经·大雅·桑柔》中的“大风有隧,贪人败类”两句诗。《桑柔》是西周时期贤臣芮良夫讽谏周厉王的诗,针对的是周厉王任用荣卿士等佞臣,采用高压手段,横征暴敛的“好利”的做法。“大风有隧,贪人败类”是形容贪得无厌的人败坏善道,就如同狂风卷过,摧毁众物,借指周厉王的政策搞得民穷财尽。 所以韩婴在解释这句诗的时候,强调君主应该把道德放在第一位,在物质方面节制欲望,而不应该反其道行之,把利禄放在第一位。这跟孟子的思想有些相似。因为孟子开篇就谈到“义利之辨”的问题。他说:“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孟子的意思是说,君臣上下纷纷为自己谋求利益,那么国家就危险了……假如把仁义放到后面,而把私人利益放到前面,那么臣子若不把君主的产业全部夺走,是不会满足的。孟子着重是从臣民的角度分析利益为先对君主的危害,而韩婴着重则是从君主的角度分析其对整个国家的危害。他们共同的指向是明确的,就是从长远考虑,伦理道德问题一定要放到治国的第一位,尽管在某个特定时期内可能不是政策制定的首要方向,但绝不可忽视。 在“义利之辨”的问题上,熟悉历史的司马迁也深有感触。他在《史记》中写道,当年自己读《孟子》读到“何以利吾国”这一句的时候,曾放下书感叹说:“功利是祸乱的开始!孔子很少谈功利,原因就在于要时常防备祸乱的源头,因此孔子才会说:‘依照功利来行事,会有很多怨恨’。在喜好功利的方面,从天子到平民的各个阶层是没有差别的。”对于老百姓来讲,不过是斤斤计较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东西;对政府官员来讲,动不动就是几百万几千万,这可都是民脂民膏,而贪欲带来的后果,世人皆知。但是,为什么贪官们仍然前赴后继、乐此不疲呢?一来贪官自己的贪欲无法满足,而且,其心灵空虚,心无所属,对这些名利财色自然就很上心,如果知道读圣贤书,知道有更高洁雅致的领域可以释放精力与才华,恐怕他们贪污前一定会三思;二来,贪官们自己的亲友甚至情妇们的贪欲无法满足,这些关系网将他们拖向万劫不复的深渊。如果有像郑均那样的亲人及时提醒,“物尽,可复得;为吏坐赃,终身捐弃”,那情况可能就完全不一样了。 汉朝时候有个人叫郑均,他的哥哥在县衙门里当了小官,常常收受人家送来的礼物。郑均去劝了好几次,可是他的哥哥不肯听,于是他就到别人家去打工。过了一年多回家来,将打工得来的钱都上交给哥哥,并且掏心掏肺地说:“东西用完了,可以再用劳力去换;若是做官犯了受贿的罪,那可是一生的名誉都完了。”他的哥哥听了这番话,如梦初醒,后来也斩断葛藤,不再贪污,成为一个奉公廉洁的好官。 老子在《道德经》中写道:“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意思是说:没有比放纵欲望更大的罪恶了,没有比不知足更大的灾祸了,没有比贪心更惨痛的不幸了。不知止,不知足,欲壑难填,身败名裂,影响子孙,这种代价是很沉重的。一个真正懂得道理的君子是不会这么做的,即使是从纯粹的利益考量上来讲,贪污也是划不来的,这个道理,两千多年前的韩非子讲得明明白白,官员们不能不看: 公仪休相鲁而嗜鱼,一国尽争买鱼而献之,公仪子不受。其弟谏曰:“夫子嗜鱼而不受者,何也?”对曰:“夫唯嗜鱼,故不受也。夫即受鱼,必有下人之色;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免于相,则虽嗜鱼,此必不能致我鱼,我又不能自给鱼。即无受鱼而不免于相,虽不受鱼,我能常自给鱼。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明于人之为己者,不如己之自为也。” 这段话翻译成白话,就是:公仪休做鲁国的宰相并且特别喜欢吃鱼,全国都的人都争相买鱼来献给他,公仪先生却不接受。他的弟弟不解:“您喜欢吃鱼而不接受别人的鱼,这是为什么?”他回答说:“正因为爱吃鱼,我才不接受人们送我的鱼。假如收了别人献来的鱼,一定会有迁就他们的脸色;有迁就他们的脸色,就会枉法;枉法就会被罢免相位;免去了相位,那我虽然喜欢吃鱼,这些人必定不会再送给我鱼,这时我就不能自己供给鱼了。如果不接受别人送给我的鱼,而不被免去相位,即使不接受别人送给我的鱼,我也能经常自己供给自己鱼。”公孙仪懂得依靠别人不如依靠自己,懂得靠别人为自己不如自己为自己。 “公仪辞鱼”,是因为“违法受鱼则失鱼”,所以很理性地拒绝了贿赂。对真正有德行的人来讲,自然不必在此等不当为之事上犹豫徘徊,而是主动地廉洁自奉,洁身自好,根本不会动受贿的念头,因为他们明白,稍有不慎,名节就会受损,这是比受处分更为严重的事情——由此可见,一个社会树立良好的典范,整顿吏治,形成良好的官场作风,是何等的重要!“士大夫之无耻,是谓国耻”,顾炎武的这句话是万分沉痛的,士林如果没有了廉耻与节义,这个国家就唯利是图、时时处于危险之中了。南宋名臣真德秀有言:“凡名士大夫者,万分廉洁,止是小善一点,贪污便是大恶不廉之吏。如蒙不洁,虽有它美,莫能自赎。”意思就是说:凡官员必定要以廉洁自律为首务。凡是为官者,能够做到万分廉洁,只是一点小善,而贪污受贿便是大恶的贪官污吏。如果不廉洁,即使有其他的好处,也不能够自我赎救。可见古人对于为官“廉洁自律”亦是十分重视。真德秀是南宋末年继朱子之后的大儒,世称西山先生。他在《西山政训》中以四事与同事共勉,这四件事是:律己以廉、抚民以仁、存心于公及莅事以勤。真德秀认为,“廉仁公勤四者,乃为政之纲领”,而“律己以廉”为四事之首。为官者是不是每天睡觉前都扪心自问——“廉仁公勤”,我做到了吗? 明代思想家薛瑄在其《从政录》中写道:“世之廉者有三:有见理明而不妄取者,有尚名节而不苟取者,有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他认为:“见理明而不妄取,无所为而然,上也;尚名节而不苟取,狷介之士,其次也;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则勉强而然,斯又为次之。”他将为官者廉洁从政分为三种境界,即“不妄取、不苟取、不敢取”,分析是很到位的。“见理明而不妄取”是因为一个大人君子明白天地万物本为一体,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照,君子就应当大公无私,何必取不该取的东西呢!所谓“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不仅不会做那些卑贱、见不得人的事情,即使是所谓崇高的目标,也不会不择手段去获取。“尚名节而不苟取”是因为一个君子虽然尚未达到大公无私的境界,但是他明了名誉节气的重要性,所谓“富贵不能淫”,所谓“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爱惜羽毛,重视声誉,要做一个正派的人,“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显然就是说的公仪休这样的人,不是不想为,只是觉得代价太高,为了划不来,所以不为,但是,如果贪赃枉法所得到的利益与所付出的代价相比要高很多,他们就未必不去“取”了,这就是孔子早就说过的“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只要有空子钻,平日看上去很正经的人立马改头换面变得凶神恶煞无所不为。 群书治要公众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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