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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慌!超标车可以生产、可以销售、可以购买,但不给上路?!

 VV美丽人生正无限VV 2018-09-29

今年5月,沿用了19年的电动自行车国标终于完成了修订并正式发布,从而成为最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于明年4月15日正式实施。但现实是街头出现大量两轮电动自行车超出了新国标,而这些超标车却逐渐演变成“可以生产-可以销售-可以购买-无法挂牌上路”的尴尬境况。



近日,人民网、华商报、等官方媒体发文针对电动车超标车问题进行深度探讨,《电动自行车还需要一个“解决办法》一经刊出就引起了整个电动车行业和老百姓的广泛议论。从媒体这些年报道来看,超标电动自行车占相当大的比例,曾有报道称“至少80%以上”。但各地的情况反映却是“超标车正常卖,想上牌,难如登天!”。

买了车却不给上路,谁为消费者买单?

以西安为例,超标车难以上牌上路的情况尤为明显。


一位消费者郭先生在5月份购买的两辆全新电动车,付了经销商100元挂牌费,但是经过了快5个月,已经9月份了,上牌仍旧还未完成。


另一位消费者魏师傅,6月份在太华路电动车市场花4000多元买了一辆全新的电动车,因为事先听过“传闻”本年交警查电动车没牌照出格严,购车时,商家说两个月内必定能办妥牌照,挂不上牌就退车,但是截至目前3个月。魏师傅却在车管所被告知,这辆电动车是超标车不能上牌,但是商家也不给退车!

统计数据表明,目前西安市挂牌电动自行车有134万余辆,而超标电动车数目或大于挂牌电动自行车数目。早在2018年元旦假期,西安环保、公安交警联合,持续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执法严查超标车上路行驶。


西安的电动车卖场能够正常销售超标车,但地方却不予以上牌,自然也就无法上路,消费者几千元就是打水漂?!

新国标表示如何处理超标车?

据媒体报道,相关部门表示,一是对于使用年限较长、接近报废的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可以选择自然报废;二是对于未达报废期限的,可以选择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消化;三是选择纳入机动车管理,申请摩托车牌照,“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



而近来许多地方碍于民生舆论或者实际情况反馈,都放宽了对超标车的治理天津给超标车3年的过渡期,近两个月就上牌74.8万,目前集中上牌仍在继续;9月28日下午,一向对超标车采取封杀措施的北京也终于迎来特大好消息:北京为超标车设置三年过渡期,在11月1日前购买的不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标识,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应悬挂标识上路。


结语


新国标明确规定的过渡期,对于产业健康良性的过渡和全国消费者的使用,都有着重要意义。既然国家予以超标车过渡期,各地方允许超标车继续售卖和购买,最后却予以消费者致命一击“不予上牌,无法上路”,那谁来为消费者花去的血汗钱买单?


各地应该站在民生的立场对超标车进行管理,希望西安这个古都也能够借鉴天津、郑州等地的超标车管理措施,让消费者正规渠道购买的电动车,享有该有的上牌权、上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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