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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的充电桩补贴政策如何?

 chwowater 2018-10-01

一、充电桩数量情况  

据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2月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172.9万辆。全国充电桩总量44.5万多个,公共类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213903个,其中交流充电基础设施86469个、直流充电基础设施61375个、交直流一体充电基础设施66059个。

国家能源局3月7日出台的《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出,2018年将积极推进充电桩建设,年内计划建成充电桩60万个。

二、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标准

目前,国内多个省市已明确了充电设施的补贴标准,设置了上限金额。其中,深圳、宿迁、安徽省等按照充电桩功率进行补贴;上海、成都、温州等按照实际投资额的30%或20%进行补助。

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2016-2020年,我国将继续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给予财政奖补,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三、各地充电设施补贴政策

北京

根据北京市发改委下发的《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将在2020年前建电动汽车充电桩约43.5万个,有效保障到时6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到2020年,城市核心区、通州新城、亦庄、延庆冬奥区域等重点区域充电服务半径将小于0.9公里。

上海

《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规划,到2020年上海市新能源车辆充电桩规模至少达到21.1万。

贵阳市

建设规划:“十三五”期间,贵阳市规划建设充电站(点)约300个,充电桩约1.2万个,可为约5万辆车提供充电服务,其中近期规划充电站(点)138个,充电桩5282个,可为约2万辆车提供充电服务。

补贴标准:贵阳市规定,2016年起规划批准的城市新建小区、公共停车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应按照配建停车位100%的比例,规划和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而对于充电设施建设补助,贵阳市规定,对于完成充电设施建设任务的企业,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度10%的比例给予充电设施建设单位奖励。

杭州市

建设规划:到2020年,杭州市共计新建集中充换电站不少于160座、分散式充电桩不少于63000个。

补贴标准:为了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参与建设充换电设施,在2017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期间,杭州市对投资建设本市公用和公共充换电设施(含充换电站、桩及装置)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5%给予补贴。

安徽省

建设规划: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500座,分散式充电桩18万个。

补贴标准:安徽省规定,对单独报装的公用充电桩,按照0.6元/kWh的标准给予消费者补贴,由运营商在充电费用中直接扣除;对新购纯电动乘用车的个人用户给予2000元的电费补贴;取消个人购买纯电动乘用车10000元/辆的充电费用和私用充电设施安装补助。

柳州市

建设规划: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柳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2016-2020年)》,到2020年,全市将建成充电桩15000个、充电站38座。

补贴标准:对提供公共服务的充电插座建设单位每个插座补贴500元,同一站点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协助业主报装个人用户充电设施的物业公司,给予每个充电设施200元的奖励。原则上对运营企业的公共充电桩按每千瓦时0.2元的标准补贴。

西安

建设规划:到2020年西安将新增集中式充电站167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4.28万个,满足4.53万辆以上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补贴标准:对具有西安户籍或持有《居住证》、近两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的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10000元/辆财政补贴,用于自用充电设施安装和充电费用。

广州市

建设规划:广州市计划在2018年前建设充电桩34700个。

补贴标准:虽然补贴标准尚未出台,不过广州市规定申请充电设施财政补贴资金扶持的企业还应符合以下要求:1.已按要求在管理平台上进行信息录入的企业;2.所建充电设施均已录入管理平台,并由平台运营商出具平台录入报告;3.在广州市已建成并正常营运的充电设施总功率不少于2000kW。

深圳市

建设规划:“十三五”期间,深圳计划建设投运13800个充电桩,以满足深圳市规划和社会用桩的需求。其中,共计划建设8246个公交快速充电桩。

补贴标准:在充电桩建设方面,深圳市按照充电设施(站、桩、装置)装机功率,对直流充电设备给予600元/千瓦补贴,交流充电设备给予300元/千瓦补贴。不过,深圳市要求单个运营商需要在深圳建设充电桩总功率达到8000KW,才可以提出补贴申请。

济南

建设规划:到2020年,济南市将建成公用及专用充电站102座、充电桩34000个。
补贴明细:根据济南市有关文件显示,济南市将按设备投资总造价20%的比例对充电站进行财政补贴,每年列支专项补贴资金500万元,具体补贴办法另行制定。

海南

建设规划:“十三五”规划期间,海南省全省应配套建设充电桩28000个(其中,用户专用充电桩23126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4874个),公共充换电站30座。

补贴标准:对外运营并接入省级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平台的充电设施,运营阶段按充电电量,给予运营度电补贴,暂定补贴期限为5年。补贴标准为0.10元/千瓦时;每个充电桩(站)补贴上限,按照安装额定功率为基数,每千瓦补贴不超过200元/年。按属地原则,补贴费用由省、市(县)各承担50%。

成都

建设规划:到2020年,成都市规划建设充电桩9万余个。

补贴标准:一、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对经营性集中式充电桩(含换电站)给予30%、最高500万元补助;二、对于个人在自用车位安装建设充电桩,给予每个桩600元一次性补贴;三、对于投资新建充电桩群(充电桩数量不低于3个)并竣工运营的,给予每个充电桩600元一次性补贴。

厦门

规划:到2020年,全市将推广新能源车辆2.6万辆,建设充换电设施23座、公交车充电桩540个、公共充电桩4351根及专(自)用充电桩2.22万根,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

补助标准:对新建的公用、专用充电设备,按直流充电设施495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150元/千瓦给予补助。对于新建的公用、专用换电设备,给予设备投资额的30%财政资金补贴,补贴上限标准不超过:直流换电设施495元/千瓦、交流换电设施150元/千瓦。

广安

规划:四川广安市引发《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到2020年,广安将预计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12座(不含高速路服务区充电站)、新能源充电桩7400个。

补贴标准:对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的充电桩,由所在地财政按300元/个给予建设补贴。而对于新能源汽车用户在广安境内通过公共充电设施充电的,5年内免缴充电费。

江西

规划:按照《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显示,到2020年底,江西省建成充电站260座,充电桩约10万根,满足超过1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补助标准:按照《江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省级补贴资金管理及发放暂行办法》,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一、建设补贴:按照额定输出功率,一次性补贴,直流充电设施(含交直流一体机)4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200元/千瓦。二、运营补贴:按照实时采集的数据,专用充电设施0.15元/千瓦时、公用充电设施0.25元/千瓦时。

东莞

《东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行动计划(2016-2018年)》,2016年至2018年,东莞将投资1亿元,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75座,分散式充电桩900个。

青海省

青海省发布的《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计划到2020年,在全市建成充电站200座、充电桩49000个。

大连

大连发布《大连市鼓励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用、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充电设施投资30%的财政资金补贴。直流充电设施(含交直流一体机)补贴600元/千瓦 ,交流充电设施补贴300元/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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