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乘摩托车不但需戴好安全头盔,还要注意小孩不能坐在前面,这样很不安全。” 10月5日,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民警在县滨河公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看见一位妇女骑着摩托车前后各载着一个孩子,并且没戴安全头盔,十分不安全。民警见此景,急忙上前纠正其交通违法行为并为其讲解交通安全知识。 在公园“美丽稷山”景物前,民警向周围游玩的群众现场讲解国庆期间出行应注意的交通安全事项,重点告诉大家在亲朋聚餐或参加婚庆宴席时,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文明交通安全行车理念。群众都深受教育,表示要做交通安全的使者,收到良好效果。(李东兴摄影报道 ) 编辑:卫红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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