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巡回法庭 管辖范围:广东、广西、海南、湖南4省区; 庭长:刘贵祥(最高法审委会专职委员);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6号。 第二巡回法庭 管辖范围:辽宁、吉林、黑龙江3省; 庭长:胡云腾(最高法审委会专职委员);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3号。 第三巡回法庭 管辖范围: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5省市; 庭长:江必新(最高法副院长);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88号。 第四巡回法庭 管辖范围:河南、山西、湖北、安徽4省; 庭长:景汉朝(最高法副院长); 地址:河南省郑东新区白佛路和博学路交叉口博学路33号。 第五巡回法庭 管辖范围: 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5省区市; 庭长:李少平(最高法副院长);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盘溪路408号。 第六巡回法庭 管辖范围: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5省区; 庭长:张述元(最高法副院长);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航天基地航天中路389号 神光大厦B座。 最高法巡回法庭主要受理的案件类型 1、重大的第一审行政、民商事案件 2、不服高级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3、民商事、行政申请再审和刑事申诉等案件。 仍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理或办理的案件类型 对于以下巡回法庭辖区内的以下案件,仍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北京)审理或办理: 1、知识产权 2、涉外商事 3、海事海商 4、死刑复核 5、国家赔偿 6、执行案件 7、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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