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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斋戒 | 与修道人一起饮食,“四荤”“三厌”你可要记清楚

 风吟楼 2018-10-08

中国的道教,始自于东汉,但从金大定年间起,就分为 “全真”和“正一”两大教派。

全真派的道士,终生出家,不蓄家室,从不饮酒茹荤;而正一派的道士,张天师世家,也讲究居住庙观,但可娶妻置室,传宗接代,虽有斋戒,但在非斋之日,可以喝酒、尝荤。但道教历来传有不吃“四大荤”的规矩。所谓四大荤,指的就是“牛肉、乌鱼、鸿雁、狗肉。”

1、牛。一辈子吃的是草,挤出的是奶,终生劳作,普济众生,它太辛劳了,不能吃。

2、乌鱼。人们通常说;“乌鱼精最可恶,连自己的亲生子都吃”,但道教的观点与此恰恰相反,道教认为:乌鱼一到产卵期,两眼昏花,什么也看不见,只待饿死升天,乌鱼鱼崽最有孝心,宁可自己游入母嘴,给娘充饥,也不能让娘饿死,精神可贵可佳,吃不得。

3、鸿雁。失偶孤雁,终生独居,处境凄凉,矢志不渝,不再婚配,精神可嘉,不该吃。

4、狗。古往今来,人们常说:“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终生随主,为主效劳,不可食也。

此外,道教还有“三厌”之说。三厌,泛指三种腥味肉类食品:一般称大雁为天厌;犬为地厌;鲤、鳝、龟为水厌。不论门派,这三种动物也都是道教所不吃的。道教认为,天厌飞禽类多食失“神”;地厌走兽类多食阻“气”;水厌水族类多食耗“精”。从这个层面来说,不吃“三厌”的说法和道教炼养精气神的观念也有很大关系。

《孙真人卫生歌》中提到,某些动物知情达理,如“雁有序兮犬有义,黑鲤朝北知臣礼。人无礼义反食之,天地神明俱不喜。”孙思邈真人提到的雁、犬和鲤,便与道教“三厌”之戒的传统相契合。

修道之人,各有不同的斋戒之法。《度人经集注》称,“修斋持戒,行香诵经,功德既深,福报亦重。上可以消灭天灾,保镇帝王之祚;下可以禳除毒害,普度苍生之厄。”道教对饮食的禁忌,既表达的是作为一名传统文化传承者的伦理意识,同时也是对自我修真的敦促。能从持戒中明白清静的根本,便使戒文具有了实际意义。

(道教之音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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