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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训“撞脸”与学校多样化发展要求相悖

 nmeqyhj 2018-10-08

阚兆成

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

最近,《校训可“撞脸”,发展莫“撞车”》的评论文章称,某机构对2454条中国的校训进行统计发现,“德”字出现的频率高居榜首,“学”“行”“求”“新”紧随其后;“博学”“厚德”“笃行”“求实”“创新”等词,在校训中最为通用。

校训“撞脸”,反映出广大中小学校教育方向、原则和目的的高度一致性,同时也反映出学校缺乏规划意识和教育设计能力,照搬一些普适性词语,导致学校个性日益模糊,内生动力严重不足。这些都与学校多样化发展要求相悖。

校训和办学理念虽有不同,但实际上大部分学校是不作详细区分的。因此,我们姑且以校训“撞脸”对学校办学理念做些分析。

办学理念,即学校发展中的一系列教育观念、教育思想及其教育价值追求的集合体,是学校自主建构起来的学校教育哲学。一所学校的办学理念应能回答下列三个基本问题。

一是学生是什么?学生观是办学理念的原点问题。对学生的不同理解形成不同的学生观。“以学生为主体”的观念虽被广泛认可,但学生是怎样的主体却需要具体回答。对此,就要充分认识到不同学段学生的特征,如小学生的童趣、童心和童真,初中生可塑性强,高中生生理发育成熟、自我意识增强、独立思考能力提升等。山东省青岛市某小学的办学理念是“为每个孩子提供一生都值得回忆的优质小学教育”,这一办学理念就具有较强的可解读性和包容性,从中至少可以认识到:以学生为本的理念、终身教育的理念、关注学生终身发展的愿望,追求优质的教育质量等丰富内涵。它没有标签式的“示范”“特色”“名校”等功利性追求,切实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学校发展观。反观之,有的学校提出“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但却不能清晰地明确学生观,没有揭示教育的独特性,对办学理念而言未必合适。

二是学校是什么?如何理解学校,会决定学校行为、学校思维乃至整个学校的生活方式。有的学校的办学理念是“把学校办成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示范性学校”,很显然,这仅仅是学校发展的具体的形象目标,而不是办学理念。如某实验中学的办学理念“以德立校、依法治校、科研兴校、质量强校、特色名校”,这仅仅突出了学校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缺少核心的教育观、价值观、学生观和学校观,没有体现学校的本质,理念的可解读性和包容性不强。有的学校的办学理念是“把学校办成学生的家园、学园、乐园”,这种理念凸现了学校的功能和价值,但又缺乏了教育本质观。

三是教育是什么?教育观是办学理念的思想基础。只有正确的教育观,才会有正确的教学观、课程观、德育观、质量观、评价观。而教育观的核心是教育本质观、教育价值观和学生发展观。有的中小学提出的办学理念是“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这种提法没有清晰地回答办学者对教育本质观和教育价值观的理解,作为办学理念难以成立。有的学校的办学理念是“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或“为每个学生的人生发展奠基”。应该说其蕴含着了比较合理的教育价值观,但却没有蕴含学校观。

诚然,合理的办学理念还应凝聚着教师观、学生发展观、教育质量观等,因为办学理念不是一个口号,不是一个概念,不是一个教育政策,不是一种教育模式,而是沉淀了学校的历史传统、反映了学校的社区背景,以及广大教师共同愿景的一整套教育思想体系的结晶。推动学校多样化发展,根本在于推动办学理念的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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