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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设立招投标公司】网文摘抄

 昵称60521445 2018-10-11

                                              【如何设立招投标公司】

【招投标公司】:

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取的一种交易方式。招标和投标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

招投标公司是一般在行业内的口头叫法,其一般指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有资质之分,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我国主要有6种招标采购代理资质。一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二是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三是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四是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五是科技项目招标代理,六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一、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7条的规定,设立公司设立申请人材料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二、公司设立登记程序

公司设立人首先应当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作为申请人。

(一)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公司住所证明。

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册招投标公司的条件
注册公司的条件有很多,主要有公司股东、监事、董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等。
1、公司股东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时必须有一位股东(投资者),一位股东投资成立的公司属于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东投资注册公司。
公司注册时,需提交并验资股东的身份证明原件。
2、公司法人代表
公司需设一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之一,也可以聘请。公司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照片。
3、公司注册资本
注册公司时,必须要有注册资本。新<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3万元人民币,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
4、公司名称
注册公司时,首先要进行公司名称核准,需提交多个公司名称进行查名。上海注册公司查名的规则是,同行业中,公司名称不能同名也不能同音,多个字号的,需拆开来查名。
5、公司经营范围
注册公司时,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可以将现在要做的或以后可能要做的业务写进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字数在100个字以内,包括标点符号。
6、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商用的办公地址,需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
公司成立时,需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里确定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比例、注册资本,股东、董事、监事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8、董事
公司成立时,可以设董事会,(设董事会至少要有三名以上董事会成员)也可以不设董事会,若不设董事会,需设一名执行董事。股东可以担任执行董事。董事需出具身份证明原件。
9、财务人员
公司进行税务登记时,需提交一名财务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明复印件、会计上岗证复印件与照片。
10、监事
按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成立时,可以设监事会(需多名监事),也可以不设监事会,但需设一名监事。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担任监事;二人及以上的股东,其中一名股东可以担任监事。
公司注册时,需提交监事的身份证明原件。
如何设立招投标公司
一、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7条的规定,设立公司设立申请人材料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二、公司设立登记程序
公司设立人首先应当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作为申请人。
(一)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公司住所证明;
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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