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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上下 | 《水兮湖湘•击水》之六•赤地烈烈•火云漫漫 ——明代湖南水旱灾害史记

 黄花岭桃源山人 2018-10-11

据清光绪《湖南通志》及有关府、州、县志记载,明嘉靖二十三年(1544),全省大旱,岳州、澧州、辰州等府及善化、宁乡、浏阳、安化、醴陵、临湘、平江、安仁、华容、沅江、辰溪、安乡、石门、蓝山、宜章等县特别严重。各地斗米千钱,老羸卧道,哭声震野,饿死的人不可胜计。

明嘉靖三十九年(1560),本年四五月间,湘、资、沅三水都因为暴雨而泛涨,五月又与长江洪峰遭遇,引发全省性的大水。据各府、州、县志记载,湘水流域的衡山、长沙,资水流域的邵阳、新化,沅水流域的沅陵、辰溪、泸溪均发大水。长沙大水侵入城郭,辰溪水淹南城,邵阳淹没了很多房子。又据清道光《洞庭湖志》记载,夏五月发大水,山水内冲,江水外涨,洞庭湖泛滥如海,毁坏无数的田地房屋。水发得快,老幼来不及逃生,很多溺死的,尸体漂满湖中。还有连人连房浮在水上,而房门还没有开的。这一年的大水,“为古今仅见”。

明崇祯十六年(1643),全省大旱,赤地千里,饥疫载道。另据有关府、州、县志记载,宁乡夏秋百日不雨,原野如焚;醴陵大旱,泉井都干枯了,饥疫载道;安仁早死者枕藉,民间几无孑遗;常德四月至九月不雨;安乡半年不雨,人民饥饿导致抢劫;醴州、郴州、汉寿均半年不雨,葛根都被采食完了,纷纷去掘土中的白泥吃,食者多哽塞死;会同大旱,没有收成,人民外出逃生,夫妻母子流离;衡州府衡阳、衡山、酃县(今炎陵县)均大旱。《湖南记异诗》描写饥民求生不得、求死亦难的境况:

饥相驱,行欲僵,十日不食饥无肠。

饥无肠,食何益,思为嗟来安可得。

官家追呼,富粜涌额。

受此赤旱,安肯涕泣。

雩祀问天格。

六月禾枯,粒粟钱百,

欲不从之,叱咤闭宅。

贫无钱帛,踟蹰丧魄,

行将望望篙薇色。

薇蘖既尽,蒿死不殖。

牵儿女到市无力,欲鬻儿不堪一食。

富人哓哓不相惜,思为嗟来安可得。

宁与死,誓沟洫。

闻说官家,糜粥载车,

盈盈道旁,彳亍咨嗟。

多此饥促,少此饫饱,

力绝行衰,速死愈早。

道旁白骨,横竖相捣。

为语道旁骨,幸莫捣饥渴。

饥客不用相促没。

为缓须臾死,洒此枯泪齐天暍。

赤地烈烈,火云漫漫。

泉井竭尽河流干,

愿从地下黄泉良亦难!

前已叙及,从明代开始,荆江堵口,泥沙淤积,围湖造田,洞庭湖面积日益缩小,蓄水、排洪能力下降,湖南水灾造成的影响超过了旱灾。据《湖南省农林水利志》统计,古代全省性水灾共56年次,明朝发生26年次,占46%。据《湖南自然灾害年表》统计,古代湖南发生水灾共计224年次,明朝发生148年次,占66%。

明朝安乡知县杨继韶以安乡为例称,安乡自汉晋迄今,之前水患并不严重,到正德丙子(1516),发了一次大水,嘉靖庚申(1560)、乙丑(1565)、隆庆辛未(1571),发了三次大水,水灾也没有连年发生,万历丙戌(1586)、丁亥(1587),则连年遭遇水灾,官府极力拯救,到了戊子岁(1588),又发滔天大水。安乡从此不安。

明代旱灾的影响虽然不及水灾,但某些年份,旱灾在某一地区持续时间过长,灾情相当严重。如明洪武元年(1368)发生旱灾,史称“戊申大旱”,是古代湖南旱灾持续时间最长的。当年,湖南安化大旱,从正月开始到九月,一直没有下过雨。

民谣道:

  麻风细雨莫怨天,记住戊申那一年。

  正月开始断雨脚,九月中旬才阴天。

  田塍干得节节断,青蛙口里吐青烟。

又如天顺三年(1459),泸溪大旱,从正月开始到八月,一直没有下雨。嘉靖二十四年(1545),辰州大旱,从六月到次年正月一直没有下雨。明代桃源诗人江盈科写诗描写旱情的严重:

田裂烂龟甲,

川枯破龙胆。

银河夜夜明,

望穿老农眼。

湖南旱灾还有一个特点,因湖南以种植水稻为主,如旱灾发生在夏、秋两季水稻生长期内,即使只持续十天半个月也会造成失收或减产。而如果发生在冬春两季,湖南越冬作物不多,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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