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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成为四川首批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

 我就是那条鱼 2018-10-12

近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遂宁、南充、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雅安、眉山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决定》,这标志着眉山等13个城市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今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立法法修正案依法赋予了设区的市和州地方立法权。立法法颁布实施后,眉山市委主要领导即指示市人大常委会及其党组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成为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市。

今年5月12日,眉山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李静任组长的申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积极争取、设立立法工作机构、落实编制人员、编制立法规划等工作。目前,眉山已设立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并准备在2016年人代会会议上依法设立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眉山市有着丰富的法治实践经验,许多经验在全省乃至全国进行了推广。如眉山市在2007年成立的全省首个有正式编制的法学会,其研究成绩突出。‘诉非衔接’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机制在全国推广,城乡规划标准全省示范等都为开展立法实践奠定了坚实基础。”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说。围绕眉山的立法能力、立法程序、立法需求等方面进行调研和梳理,截至目前,眉山已梳理出今后5年内亟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共有14个,并提出了2016-2020年立法规划设想和2016年立法计划草案。

根据已经表决通过的决定,眉山等13市,成为四川首批新增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城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目前,眉山有哪些计划中的立法内容?记者了解到,根据眉山市2016年立法计划和2016—2020年立法规划,2016年,眉山市计划在环境保护、城乡规划、住房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四个方面进行立法,适时出台《眉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眉山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眉山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和《眉山市文物保护条例》。

未来五年,以上四个方面的内容将得到拓展和深化,在环境保护方面,对于备受关注的大气污染将有法可依,将建议适时制定《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历史文化保护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将得到关注,建议适时制定《眉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在住房建设上,农民工讨薪将不再是难事,《眉山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将规范工资保证金、工资担和工资的发放方式。在城乡规划上,《眉山市城市管理综合条例》将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未来五年,预计有14项具有眉山特色的地方性法规陆续出台。而根据眉山市人大及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这些立法规划草案和年度立法计划草案都将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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