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江苏一共进行了五次规模较大的行政区划调整。 其中,1983年,江苏实行市管县体制,设立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阴、盐城、扬州、镇江11个地级市。 和现在相比,1983年江苏省还没有宿迁市和泰州市。 1996年,扬州、泰州分设,撤县级泰州市,设地级泰州市;淮阴(今淮安)、宿迁分设,撤县级宿迁市,设地级宿迁市。 宿迁作为一个地级市概念的存在,至今不到30年。 纵观地级市的分拆合并,近些年来除了地级巢湖市被一分为三外,其他牵涉到地级市合并的事件还不多见。 虽然宿迁是多年前从原淮阴分拆成立的地级市,江苏省内的城市行政区划调整动作一向也挺大,但两城市重新合并的可能性并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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