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鞅变法建立的“军功授爵制”的本质,在《军功授爵,一场虚幻的“平等”春梦》一文中,三解自以为已经拆解得很清楚了,结果看留言,还是有不少朋友不明所以。 回头啃一遍自己写过的文字,三解明白问题出在什么地方了。 由于篇幅问题,《军功授爵,一场虚幻的“平等”春梦》并列讲述了两条线,一条是“军功授爵制”究竟是什么的变迁,也就是商鞅变法后的1.0版和秦始皇时代的2.0版之间的异同;另一条线则谈的是“为什么”的问题,即这些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产生的原因。 一 具体来说,“军功授爵制”本质上是在周制“诸侯、卿、大夫、士”分封体系上的细化和赎买,而非完全地“打碎一个旧世界”。 在周制之下,四个分封等级除非通过暴力篡夺的手段,否则无法逾越,而春秋和战国时代,国君以职业官僚组织为爪牙,实际上扩张了自己的权力,“被分封者”的实际权力和权益在一步步萎缩。 这个历史进程,大体可以参照日本德川幕府的权力扩张,分封的军事贵族日益城居化、官僚化,而与其领地之间的经营联系日趋弱化。 在此条件下,曾经把持秦国基层管理的“大夫”阶层,在商鞅设三十一县,剥夺其基层治政权力之后,就面临着痛苦的选择,是对抗还是顺从。 商鞅的变法也并非只取不予,对于“大夫阶层”,他将“大夫爵”拆成了五级,其中以“大夫”(含国大夫)作为“基础”,其上设置“公大夫”、“公乘”、“五大夫”这三级“更容易”获得的世袭封邑,也就是等同于周制下真正的“分封大夫”的经济利益引诱整个“大夫”阶层向新制度低头。 “大夫阶层”可以通过战功获得更多的“税邑”,原有权益和未来权益都可以得到永久保障,这个制度“加法”不难理解。 比较大的变化表现在“士阶层”,即面向最底层的平民开放了“士爵”和“大夫爵”的上升空间,以斩首为条件,理论上,一个平民是可以升迁至“五大夫”爵的,但是在实操层面,就很复杂了。 在没有任何全军盈论的情况下,一个最底层的“小夫”(操、徒、校),需要个人斩首4颗,升至“不更”爵,候补为“屯长”或“百将”,就任后即需要全队、全屯斩首33颗才可“盈论”升爵至“大夫”。 问题是,《商君书·境内篇》在“百将”斩首盈论之后,即详叙“五百主”的短兵人数去了,并没有提及“大夫”爵团队斩首盈论的数目标准,过往的观点往往认为进一步升爵还需要等比例放大,考量斩首数目,但这只是一种错误的“推而广之”。 事实上,《韩非子·定法篇》说的是:
对应的是《商君书·境内篇》的记载:
问题是,到了“公大夫”爵已经有“封邑”了,对它进行“益田一顷”本身就是重复了,那么,“大夫”(含国大夫)也就是赐田宅的顶级了,即田五顷、宅四十五亩,除庶子五人。 “大夫”爵的上限特征,还有证据:
直白地说,“大夫”爵以上不按“低爵”的标准执行,也不存在“以此类推”。 不类推,也就意味着“大夫”爵以上的爵位升迁,只有“集体功”的机会,也就是全军斩首“盈论”之后,全军上下的普赏,这种“撒胡椒面”的制度安排,对于约束基层军吏非常有必要,而在具体的升爵标准上,明显更利于“大将”:
这就涉及到了对更高阶层的“赎买”,也就是“卿爵”,很明显,除了六国游士入秦的“试用期岗位”——客卿之外,“卿爵”并不对“外人”开放,这里的“外人”指的是“卿爵”等级之下的人们,因为在《商君书·境内篇》中完全没有提及“大夫阶层”如何升为“卿阶层”,也就是说,这个阶层头顶上不是玻璃天花板,而是钢板。 那么,“卿爵”的圈内人都是谁呢? 二 从史书的记载来看,公族近支——樗里疾(秦惠文王弟)、公子壮(秦惠文王子)是很明确的,都有“庶长”之位,前者还有“右更”之爵,也就是说,“卿爵”和“卿位”本身就是等同的概念。 而确定了“庶长”是“卿位”,那么,“庶长章”也就是魏章,这种王族之外的客卿转正卿,也是“卿”的角色来源之一。 再参考“右庶长”爵明确有受封的“子子孙孙”的宗邑分封,也就意味着“卿爵”必然世袭。 那么,秦国的“卿爵”实际上就是三个主要来源:客卿转正卿、王族近支分封和“旧卿贵族”世袭。 除此之外,还有没有第四种可能? 有,即秦王命“将”,以官吏或军吏转任。 比如魏冉(经历不详,或为军吏转任)、白起(经历不详,或为旧卿后人,以左庶长起家卿爵领军)、王翦(经历不详,或为军吏转任)、蒙恬(刀笔吏为将,因功封内史以卿位领军)、章邯(任少府以卿位领军)。 这也就是《军功授爵,一场虚幻的“平等”春梦》一文中考证的秦昭襄王之后“庶长”改“将军”,实为“卿位”的变体,所谓“为将”,即任“卿位”,不同“将军”职位之间的高低,也是由“卿爵”为标准进行区分。 而从商鞅变法到秦始皇统一时代“军功爵制”的变化可知,正因为在制度安排上“卿位”的战功“含金量”过高,“盈论”则升三级,所以才有了“少上造”、“驷车庶长”和“大庶长”的三级爵位新增,“卿爵”就占了“伦侯”(关内侯)之下所有爵级的50%。 综合一下上面的信息,以阶层为基准看一下发展空间。 商鞅变法时:
秦始皇时:
两者相差其实不大, 平民、士、大夫的区别被打破,也就是对于平民来说,“秦国梦”可以达到“五大夫”爵的“封邑”层次,实现了整个社会绝大部分人的表面“机会均等”,而独立的“卿爵”存在,则为秦国的顶级权贵和“特殊人才”(而非本国炮灰)提供了绿色通道。 从纸面上看,“大夫”阶层是一个“只升不降”的社会阶层,理论上,制度运作的时间越久,“大夫”阶层的人就越多,但实际制度运行的层面绝非如此,因为由“不更”升“大夫”爵实际上是由个人武勇向军吏管理转化的“坎儿”。 而军中的军职,越向上,位置越少,秦军又是施行五、十制度,以4万人一军计算,有伍长8000人、什长4000人、屯长800人、百将400人、五百主80人、二五百主40人、尉4人、大将1人。 这也就意味着,五百主以上的军职,在秦国军队“兴卒”和“屯戍”、“更戍”都以固定行政区划为单位的制度背景下(见《2000年的“善政”童话:汉初休养生息的真相》),只会长期把持在“世袭大夫阶层”的手里,留给后来者的机会窗口只会越来越窄。 三 平民机会窗口的完全封闭,就在秦始皇平灭六国之后。 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事实是,《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
这可能是秦始皇,也是秦国、秦朝唯一一次“普赐民爵”,空前绝后,可见秦制中对爵位的“吝啬”和重视,当然,更重要的是这次“赐爵”的经济价值,即自此之后,整个秦朝全国上下的黔首,至少是一个公士爵位。 而根据记载,直到秦始皇三十一年才下令“百姓自实田”,也就是说,在这之前,秦朝应该仍施行“爵位授田制”,天下百姓应该普惠的“赐田一顷、宅九亩”。 然而,我们在《史记·淮阴侯列传》中看到的是,韩信的囧态:
在南昌亭长家“寄食”数月,之后又吃“漂母”数十日,“漂母”也说道:
韩信已经穷得吃不上饭了,他的“爵一级”和“田一顷、宅九亩”又在何处?要注意的是,他既然“不得推择为吏”也就意味着他也曾是秦朝的编户齐民,而不是逃亡匿户,要么,就是自己糟蹋光了,要么就是根本没分到田宅。 所以韩信跟随项梁造反的时候,已经是彻底的无产者,只能“杖剑从之”,哪怕是他这个“秦末汉初第一名将”,初时也只是“居戏下(戏,军营),无所知名”,在“尚武尚贤”的秦朝,干脆就吃不上饭…… 另一位“秦末汉初第三名将”的命运要比韩信多彩得多,也经历了更大的反差。 作为地地道道的战国时代底层人,一个不会有资格和功业被写进《战国策》或是《史记》中属于那个时代的文字的人物,刘邦,实实在在地经历了那个游侠的自由时代,从沛县丰邑中阳里游荡到外黄,“数从张耳游”,并在张耳门下为宾客数月。(《史记·张耳陈余列传》) 他的弟弟刘交,则是另一番景象:
浮丘伯是齐人,又是孙卿门人,也就是荀子(避汉宣帝刘询讳,改孙)的门生,也就是韩非子、李斯的同门师兄弟,在汉高祖过鲁地时,曾带着弟子申公一同觐见。而刘交少时求学,又在秦焚书之前,很有可能始于秦统一之前。 一个家庭的亲兄弟,一为游侠浪荡子,一为荀子再传儒生,楚元王少年时的儒学水平我们无从判断,毕竟文无第一;但刘邦生于公元前256年,反秦时为公元前209年,虚岁已经48岁,当时即将步入老年的人物,却用不到10年的时间,历经百战,打下了一个帝国。 无论是亲冒矢石,还是战阵决胜,或是运筹帷幄,刘邦在同时代起码是排名前十的强将,甚至可以排进前三(见《刘邦品性那么差,为什么会有一群有能力的人辅佐他?》),战绩仅次于韩信、项羽,但是,他在秦朝的12年间,只当上了一个亭长,还因为“徒”的逃亡,只能一起亡命山泽。 过往,人们常说亭长提三尺剑得天下,似乎是说,时无英雄,亭长之才最终胜出,那么,如果我们反过来看呢?就是天下排名前三的名将在秦朝的遭遇是:
就此而言,所谓大秦帝国以军功授爵,公平公正、能者上、庸者下的“伟大制度”,又是如何泽被四海,使人才皆得其所用呢? 实际上,这是一本“错经”。 四 正如上文所述,秦国的军功授爵制的系统外人才“补充”,最重要的来源是六国“客卿”,对于本国国内的人才挖掘其实是不足的,按照《韩非子·定法篇》的批评就是:
除了上述本身就处于社会底层,且没有家世可称的刘邦、韩信、周勃、灌婴、彭越、英布等人之外,还有坚持与秦朝采取不合作态度的项梁、项羽、张良等人;以及平民化的近支王子公孙,如魏咎、魏王豹、韩王信;以及田儋、田横兄弟这样的田齐远支的强宗豪右。 记载并不多的,则是另外两类人: 1,异姓贵族封君,如赵奢之子,赵牧;如韩王成。
韩国的公子成受封横阳君,没有如魏王咎一样写明“故魏时封为宁陵君”,而《史记正义》考证横城在今河南商丘一带,并非韩国疆域内,而属于魏境,刘邦部下的阳陵侯傅宽,就是“以魏五大夫骑将从,为舍人,起横阳”,战国时韩国封君不可能封到魏国境内去,也就是说,公子成实为秦国的封君,这与赵奢的孙子赵兴被秦朝封为武安侯情况类似。 也意味着秦朝并没有对六国贵族全部镇压的,其中大部分保留了经济权益,一部分甚至还委以分封之爵。 结合在反秦、楚汉战争中的“诸侯子”阶层的广泛存在,说明,秦朝只是对六国的王室近支进行了镇压,如魏咎有较近的继承权,就被秦朝“迁咎为家人”,也就是废为庶人,这种人就是所谓的“六国后”,他们分散在六国故地,乱世一起,就被拥立为王。 2,诸侯子任官,如赵佗。
有限的记载,只能表明,赵佗作为原赵国人,又是赵氏,在秦朝以谪徙民开南越的情况下,得任为南海郡龙川县令,这个职务,在秦朝灭赵之后,以平民从零做起,技术难度太高了,更大的可能性是秦朝承认赵国的“大夫”贵族身份,赵佗参军后因功升爵一、二级,转任县令(官职是令非长,县有万户)比较合理。 退一万步说,秦朝举吏有赀算十万的标准,赵佗为县长吏,绝对有比较大的资产。 上述两条,加上田儋兄弟“皆豪,宗彊,能得人”,都说明秦朝统一之后,对于“诸侯子”中的绝大多数是承认、保障旧权益的,结合《史记·张耳陈余列传》中鼓动豪杰的“秦为乱政虐刑以残贼天下”历数罪行却没有提及“侵害土地产权或是掠夺资产”,这就意味着秦统一之后并没有经济上的“天翻地覆”。 五 血统贵族,仍旧是贵族,六国平民通过客卿“龙门”成为“卿相封君”的机会却没了。 在政治组织的逻辑下,关上一扇门,必然要打开一扇窗。 这扇窗户,就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的“琅琊刻石”的名单中:
在《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功臣名将的下场如何?》一文中,三解讨论了秦朝列侯、伦侯的下场, 并没有进一步解释其余“卿”、“五大夫”的角色。 事实上,这里只有两位丞相称官职,而其余众人均称爵,这些人是什么角色? 比如伦侯武信侯冯毋择就曾出现在岳麓书院藏秦简中,这个秦王政二十二年有人冒名他儿子的“为伪私书”案里的法律文书中,明确称“五大夫将军冯毋择”,郡级官吏则指出“毋择已为卿”,并处罚文书相关官吏各一盾。 在《史记·秦本纪》中又有这么几个“五大夫”:
可见,在秦昭襄王时代和秦始皇时代,五大夫都是可以作为“将军”领兵的,同时,结合结合上述刻石的署名可知,卿、五大夫也有资格“与议”,也就是参加皇帝主持的大事讨论,而不需要有具体的官职加持。 在《史记索隐》注释《史记·蒙恬列传》中“故周书曰‘必参而伍之’”一句时说:
也就是说,周朝旧制里,三卿和五大夫都有资格参与国君的“小朝议”,也就是帝王身边的高阶近臣。 《云梦秦简·法律答问》中说:
《汉书·惠帝纪》中明显有继承性:
等于是秦的“宦”是汉朝“宦皇帝”的简称,秦朝的“知于王”是汉朝的“知名者”的简称,六百石吏之外,还有一个等同的“爵五大夫”。 《二年律令·杂律》中则不包括“爵五大夫”:
对于“宦皇帝”这个群体的研究,阎步克教授在《中国史研究》2003年第3期《论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中的“宦皇帝”》一文中有深入的论述,并总结了几个特点:
以上的研究,实际上是以汉代官制变化为对象,回到秦代官制的底本,“赀选”自然有延续性,但秦、汉两代在土地财产制度上有明显不同,富户的来源自然大有区别。 六 秦国和秦朝以军功爵为标准进行两个层级的财产安排,公大夫(不含)以下全部施行授予田宅,公大夫以上则全部赐予封邑。 在《商君书·境内篇》中说:
这里的六百,应为六百石,短兵数比“五百主”多10个人,结合上面说的“吏六百石”的级别对应关系,这个“坎儿”很重要。 按照《汉书·董仲舒传》中“天人三策”的现实选官制度描述:
也就是说,“吏二代”为郎,再由皇帝在郎官中选人为“长吏”,这样形成官僚组织和“宦皇帝者”之间的人力资源交换,而在秦国和秦朝,二千石吏职数目远少于汉武帝时代,郎官的来源,只能出自“高爵”,也就是“公大夫”以上十四级有“封邑”的爵位。 而有封邑,自然也就负担得起“宦皇帝者”的自费支出,当然,要在这群人中,达到“知于王者”,恐怕至少也得是有资格参加廷议的“五大夫”爵以上。 这个循环应该是:
秦国、秦朝的这个制度循环,实际上是“爵本位”的变化节点,即由纯粹的、不可变的“血统分封爵位”走向变化中的、可由王权干预的“军功爵位”,但是后者的“高爵部分”仍旧采取“血统继承”的原则。 归根结底,秦的官僚制度组织原则,并不因统一与否而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其对于血统贵族的尊重和倚重是植根于商鞅变法的初始原则之中,所以,对六国的贵族血胤的身份和财产的尊重和使用,与秦国的同类并无区别。 然而,随着天下的统一,平民豪强通过“游士”——“客卿”路线改变命运的机会窗口却被关闭,因为上述的“爵本位”循环和“吏系统”循环的实质“封闭性”,被排除在帝国的上层通道之外。 了解了以上的一切,再回想一下陈胜、吴广的呐喊:
懂了吗? - E N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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