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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物神——包拯

 夜黑心明 2018-11-15

包拯(999年3月5日-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省合肥市肥东)人,北宋人,官至枢密副使、朝散大夫、给事中、上轻车都尉,封东海郡开国侯、食邑一千八百户、食实封四百户,赐紫色金鱼袋。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包拯以清廉公正闻名于世,被后世称誉为“包青天”,将他奉为神明崇拜。中国民间信仰传其为文曲星转世,死后成为地狱第五殿阎罗王之一,亦称森罗殿主及阎罗天子、包府千岁、文曲星君。

生平

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年),包拯生于庐州合肥。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中丁卯科进士,授大理评事(从八品下),知建昌县;以父母年老,没有赴任。又监和州税收,其父母不想让他离开,于是一直在家乡侍奉父母。几年之后,他的父母亲相继去世,包拯在双亲的墓旁筑起草庐,直到守丧期满。调知天长县。任满后,调任端州(广东肇庆)知州。回京任监察御史里行,又改监察御史,为“言事官”(对处事不当、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进行弹劾)。为惩治贪官,宋仁宗庆历四年(1044年),他向宋仁宗上书《乞不用赃吏》,认为清廉是人们的表率,而贪赃则是“民贼”。包拯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蝎”、残害百姓,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宋仁宗皇祐二年(1050年)至三年间,包拯知谏院,三次弹劾外戚张尧佐,称其“真清朝之秽污,白昼之魑魅”,又审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案,震动朝野。

宋仁宗嘉祐元年12月(1057年1月),包拯任权知开封府,至嘉祐三年六月离任,前后只有一年有余。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把号称难治的开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条。敢于惩治权贵们的不法行为,坚决抑制开封府吏的骄横之势,并能够及时惩办诬赖刁民。包拯公正廉明、明察秋毫、铁面无私、断案如神,因此受人敬仰。

宋仁宗嘉祐六年(1061年),他进入“二府”成为北宋最高决策机关成员(枢密副使)后,衣着饮食和器具依然“如布衣时”,是古代中国清官的典型代表,民间谚语有云:“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包拯为人严正,殊少笑容,时人以“黄河清”比喻包拯之笑。曾与包拯同朝为官的欧阳修、司马光,乃至后世如朱熹、刘敞等,对包拯皆有正面评价。

包公于宋仁宗赵祯嘉祐七年(1062年)农历五月二十四日(7月3日),病殁于开封。宋仁宗赵祯加封包公为东海郡开国侯,赠官礼部尚书,谥孝肃,还根据包公“少有孝行,闻于乡里;晚有直节,著于朝廷。”这句话追谥包公为孝肃,妻子董氏把包拯生前奏议底稿交付至门生张田辑录成《孝肃包公奏议》(即《包拯集》)传世,次年归葬合肥,墓志铭由同为枢密副使的骑都尉、濮阳县开国子吴奎撰写、朝奉郎、上骑都尉杨南仲书写以及甥将仕郎、守温州里安县令文勋篆盖(现存安徽省博物馆)。

评价

包拯在当朝以清正刚直著称,直到后世仍然被后人所尊敬。

  • 朱熹称包公:“复为京尹,令行禁止,立朝刚毅。”
  • 欧阳修称包公:“清节美行,著自贫贱,谠言正论,闻于朝廷。”
  • 刘敞称包公:“识清气劲,直而不挠;凛乎有岁寒之操。”
  • 奉旨编集《资治通鉴》的司马光也称赞包公:“仁宋时,包拯最名正直。”
  • 《宋史》:“公性峭直,恶吏苛刻,务敦厚,虽其嫉忠,而未尝不推以忠恕也。与人不苟合,不为辞色悦人,平居无私书,故人、亲党皆绝之。虽贵,衣服、器用、饮食如布衣时。”
  • 胡适说包公“是一个箭垛式的人物”,民间的传说将各种各样的断案故事都射到他身上。胡适在《三侠五义·序》说《宋史》只记包拯“ 割牛舌” 一案图。

正史中的包拯虽然清直,但是以敦厚著称。后世传说,包拯审案时,好用酷刑,这可能是与他的九世孙包恢的事迹混淆所致。

传说形象


中国人物神——包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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