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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关于物质演化的三种方式之三---“和”

 nusa_li 2018-11-16

《道德经》中两处提到了“和其光,同其尘”,“同其尘”属于物质结构和构成的意义,而“和其光”具有生命发生和演化的意义。“尘”与“光”相对,“尘”为阴,而“光”为阳,“同其尘”论述了太极之“阴”的来源,“和其光”则论述了太极之“阳”的功能。

“和”属于“道冲”之功用,阳性的功能作用于阴性的物质而发生生命,即为“和其光”。阴阳的作用即“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和”的本质是“冲气以为和”,进而生出“负阴而抱阳”的生物。

“和其光”解释了“道冲”,“和其光”是“道冲”的一种形式,其内涵是物质(阴)在光(阳)的作用下发生变化,从而生成新的生命。所有的生命都是在光的作用下发生的,光代表着阳和道的功能,这是生命的发生过程。

“和其光”之“和”为阴阳和合,也就是在《河图》的“天三生木,地八成之”与“二生三”之后,天地间才可以产生生命体,阴阳和合故其“渊兮似万物之宗”。阴阳具备才能够“和其光”,只有“和其光”才能发生生命。

“和”,属于功能性运动,有动力参与,能够产生生命的变化。功能(以“光”表示)作用于物质(以“尘”表示)是为“和”,阴阳之“和”可以发生生命。

“和其光”之“和”,即体现为《道德经》的“二生三”。

《黄帝内经》说东方风木“其德为和”,木德之“和”的作用可使阴阳和合。人类“二八肾气盛,天癸至,精气溢泻,阴阳和,故能有子。”举例说明了“和”的实质,说明了“和”具有产生生命的功能。

第四十二章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冲气之和即阴阳相和,阴阳相合就会发生生命变化。“冲气”具有“和其光”的意义,“和其光”具有“冲气”的内涵,冲而和者即冲和。物质在光的作用下发生变化,从而生成有生命的物质,功能化物即“和其光”。与光和就是功能作用之“和”,就是功能作用于物质,就是生命性质的变化。

《道德经》里共出现了八个“和”字,而本章的“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点出了“和”字的实质,其余的“和”字的意义都与这个含义相关。

(参见《老子天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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