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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工间休息时游泳溺水身亡,是否算工伤?

 刘起堂 2018-11-16

案情

赵某为某纺织车间员工。某日,赵某在工间休息时私自到未修缮好的游泳池内游泳,后不小心溺水身亡。赵某家人悲痛万分,遂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未被认定为工伤。赵某家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分析

赵某家人认为,赵某是在工间休息时在工作场所内死亡,应该认定为工伤。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赵某溺水既非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也并不是因工作原因,因此不能认定工伤。


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综上,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伤结论符合法律规定,法院维持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认定结论。



来源:中国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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