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案件的速裁程序,作为一种新设的案件审理程序,速裁程序与之前的简易程序存在一定的联系与区别。 一 两种程序的适用条件 二 两种程序的联系 首先,二者都是法定的特别审判程序。二者都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审刑事案件的特别审判程序,设立的目的都是为了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与普通一审程序相比较,都属于特殊审判程序。 其次,从二者的适用范围上看,速裁程序的适用范围包含在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之中,速裁程序是在简易程序案件审理中的特别适用,可以视为简易程序中的特别程序。 三 两种程序的区别 区 别 简易程序 速裁程序 适用范围 适用所有基层院管辖的案件 仅适用于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对被告人 认罪悔罪的 程度要求 要求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要求被告人必须认罪认罚 合议庭 组成方式 对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只规定了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庭审方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不受普通一审程序中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简易程序的特点是简化了庭审过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程序简便、灵活,其目的是提高庭审效率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应当听取辩护人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速裁程序的特点是在简易程序的基础上对庭审过程的进一步简化,省略了法庭调查、辩论程序,对无争议的犯罪事实直接作出认定,极大地提高了诉讼效率 对检察院 是否派员出席法庭规定 要求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未对此作出规定(但为了及时应对庭审中的突发因素,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我们建议全市检察机关目前也应派员出席法庭,今后出台司法解释若有新的规定,按规定执行) 审查起诉 的期限 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期一般为1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5日 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为10日,对可能判处1年至3年有期徒刑的,可延长至15日 对检察院是否提出量刑建议要求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法律未对检察机关是否需要提出量刑建议作出硬性规定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因为也是属于认罪认罚的案件,所以适用法律关于认罪认罚案件对量刑建议的规定,即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 审理期限 一般审理期限为20日,对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一般审理期限为10日,对可能判处1年至3年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15日 对当庭宣判的要求 未要求当庭宣判 规定应当当庭宣判 是否适用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适用 不适用 (作者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员额检察官) 来源:广安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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