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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2018年,农村这4类农房确定拆除!有你家吗

 仙人洞主晨曦馆 2018-11-19

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改革的深入开展,各项农村土地管理工作也日趋渐严,尤其是在宅基地的规范使用方面,国家不仅颁布实施了各项法律法规,还确定了今年这4类农房将被拆除!

1、无归属、无继承的房屋

这一类并不是房子建的不合规定,而是无主之房最后的处理问题。

农村或多或少会有一些家庭贫困的五保户、低保户等,他们无力自建农房,住所大都是政府出资修建并分配好了的,这些人如果过世,且无后代继承。那么,宅基地和农房将会直接被村集体收回,且根据需要可能会被拆迁!

2、关系户

农村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统一分配的,但有些村民仗着和村干部的关系获得本属于村集体的宅基地。

这类宅基地的使用本来就不符合规定,在土地确权过程中,被查出后将会被无条件收回,甚至根据实际情况,房屋也会被拆除!

3、闲置宅基地超过两年的

农村宅基地资源是有限的,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52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4、政府征地      

村民家的宅基地,无论是被当地规划部门纳入年度拆迁计划,还是因修路或其它村里公共设施的修建不得不被占,只要相关部门已与村民达成拆迁赔偿协议的,这类农房都会被收回并确定拆迁!

需要各位农民朋友们注意的是:无归属无继承、关系户、闲置宅基地超过两年的宅基地农房在被收回时,是无偿的,并且根据情况需要,宅基地上的房屋会被拆除!只有政府征地时,农民才能拿到高额补偿,虽然目前各个地方的拆迁赔偿标准并不统一,但是一般都有十几万接近二十万左右,如果面积较大,再算上购房补贴和退地补助等,一家补偿40来万也是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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