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个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了。答案是可以继承,村集体无权强制收回。
根据近日国土资源部公布的农村宅基地继承政策,有城镇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祖屋和宅基地的。答复是这样说的:近日,自然资源部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家保密局、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答复。就该建议中提到的“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答复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在这个答复中,有两个问题需要清楚,别被那些一知半解的人忽悠了。第一,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继承。注意,这里的是使用权的问题。我国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城市买房也好,现在的农村宅基地也好,我们个人所能拥有的只能是使用权,继承的当然也限于使用权,现在有人在网上忽悠,使用权继承没有多大意义,那么请问,他哪里继承到所有权的土地?这是典型的大忽悠,是对国家政策的歪曲。第二,既然宅基地可以继承,那么以后翻建就没有问题。因为使用权已经归你了,进行了不动产登记后,你就可以在上面合规进行翻建重建。但是,网上也有人说,虽然可以继承了,但是,不能翻建,只能维修。这个还是过去的政策,还在拿来忽悠群众。这个大家也要清楚,不懂的话可以到当地政府土地部门咨询。
既然政策上有了很大的突破了,非农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房屋和宅基地,那么,村集体就无权强制收回了。这也是这个政策的最大亮点和突破。过去,非农户口的子女只能继承父母的房屋,此房屋也只能维修、不能翻建,在房屋失去居住功能后,村集体要收回宅基地,现在,这一切都变了,房随地走,地随房走,房屋和宅基地是一体化不可分割的,因此,在现行政策下,村集体就更不能强制收回了,除非权利人主动自愿放弃。
那么,如果村集体要强制收回怎么办?这个行为应该是发生在宅基地新政之前,现在新的政策解释来了,估计村集体也不会强制收回了,即便还存在这样的行为,一方面可能是他们尚没有接到通知,还在继续过去的行为,你可以把有关的政策信息告知他们,要求他们停止这样的强制行为。另一方面,你们也可以向上级政府反映情况,请求他们出面制止。相信,只要你采取了以上的措施,就不应该再受类似的问题困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