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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真觉得他是个人才,就该阉了他!

 关福 2018-11-21


武则天(624年-705年12月16日)


01


有人为了形容武则天的淫荡,说她有男宠三千,当然这是夸张,实际上有史可查的,也就四五个。


第一个名叫薛怀义。 


《旧唐书》:薛怀义者,京兆鄠县人,本姓冯,名小宝。以鬻yù台货为业,伟形神,有膂力,为市于洛阳,得幸于千金公主侍儿。公主知之,入宫言曰:“小宝有非常材用,可以近侍。”因得召见,恩遇日深。则天欲隐其迹,便于出入禁中,乃度为僧。又以怀义非士族,乃改姓薛,令与太平公主婿薛绍合族,令绍以季父事之。自是与洛阳大德僧法明、处一、惠俨、稜行、感德、感知、静轨、宣政等在内道场念诵。怀义出入乘厩马,中官侍从,诸武朝贵,匍匐礼谒,人间呼为薛师。


薛怀义原名冯小宝,今陕西西安鄠邑区人,在洛阳做点小本生意,卖大力丸为生。 


做生意的大多能说会道,花言巧语,尤其是卖大力丸的,不然怎么能把别人的钱哄到包包里来呢,但冯小宝最大的本钱是身材高大结实,相貌也很堂堂,女人最喜欢这种男人。 


有一天,一个“大户人家”的侍女出去办事,一下就看中了这个男人,并且一下子就把他勾引到手,弄到府里幽会。 


这个“大户人家”的主人不是别人,是武则天的女儿千金公主。 


当然不是武则天的亲生女儿,按照辈分,武则天应该叫她姑姑,因为她是唐高祖李渊的女儿,李世民的妹妹,李治的姑姑。 


武则天是李治的女人,李治的姑姑当然也是她的姑姑。 

如今这个姑姑,却要反过来管侄儿媳妇叫妈,可谓千古奇闻,但却很合“逻辑”,千金公主之所以成了武则天的“女儿”,是因为宗室谋反案之后,武则天痛下杀手,几乎把李唐宗室杀了片甲不留,千金公主眼看性 命不保,也不管会不会乱了人伦,竟然哭着喊着,要认侄媳武则天为母亲。 


成为武则天“女儿”后,武则天改封她为延安大长公主,还把侄儿武承嗣的女儿,嫁给她儿子为妻。 


侍女在府里偷偷养野男人,千金公主起初是愤怒的,好你个小淫妇,胆子也太大了,老娘都没这么玩过呢!


及至见了冯小宝的尊容,她的态度一下就变了,赏了侍女两个鸡腿,然后亲自为冯小宝沐浴更衣,留着自己享用。  


02


一个月后,千金公主入宫问安。 


她来得正是时候,只见武则天无精打采,有气无力地躺在睡椅上,上官婉儿正在给她按摩。 


武则天并无大病,只是头痛,之前已经御医诊断,给她做过全身针灸,虽然效果不明显,但做了一次,武则天就不让做了。 


太医是笨蛋,但她千金公主可不笨,这分明是没有男人的缘故嘛,就像一棵白菜,久旱无雨,能不出问题吗! 阴阳失调,导致阴气衰弱——“母亲”的病因,就是这个! 


不管是不是,她认为是就是,不是也是。 


找出病因不算本事,能治好病才算。 


要想治好一种病,当然得有治疗这种病的药物,而她手上,就有这种药。 


所以,当她认为“母亲”只需“玉体吸阳,以补阴气”,武则天笑了,正想让她去找药,千金公主抢先说道,臣最近刚得到治疗阴阳失调的灵药,试了试,效果好得不得了,若太后能接受,臣感激不尽。 


既然如此,还不赶紧献来! 


于是,冯小宝便从千金公主的床上,被搬到了武则天的床上。

 

的确的一剂灵丹妙药,冯小宝的狂野,不但一下子治愈了武则天的头痛病,还使她觉得,过去的那两个李家男人,只不过是外面光鲜的娘炮,中看不中用,甚至可有可无。  


03


于是三大欢喜:武则天得到了灵丹妙药,千金公主为她的命运又上了一道保险,卖大力丸的这个男人,梦幻般完成了屌丝逆袭。 


这样的男人最容易膨胀。 

尤其是,当他被武则天假扮为和尚、改名为薛怀义,封为正三品左威卫大将军、梁国公后,他觉得,如果那个老女人是天下老大的话,那么他就是如假包换的天下老二。 


只不过,这时候的武则天虽然已登基称帝,但大臣们的面子还是要给的,所以她“不好意思”让这个面首住在宫里,否则大臣们的劝谏会令她无法招架,而是让他当了白马寺的住持,需要他“治病”的时候,再临时把他召来。 


但这对薛怀义来说并非坏事,因为这比住在宫里自由得多,也使他有更多的机会膨胀。 


作为一个假和尚,他是不可能务“正业”的,除了广渡年轻力壮之人为僧,壮大他的队伍,他最大的爱好,是骑着高头大马在洛阳城耀武扬威,用横冲直撞的形式,宣示他这个天下老二的存在,行人见了他,除了躲不可能有第二个选择,躲避不及的,就等着挨爪牙们的毒打吧,打死你算你幸运,打个半死算你倒霉,医药费是没有的,不把你扔到荒郊野外喂野狗,就算不错了,谁叫你行动迟缓呢,下回吃饱点再上街,以便有力气快跑。 


除了见不得老百姓“挡道”,薛怀义还见不得道士,否则一定抓来剃光头发——别当什么劳什子道士了,来我家当和尚吧,当道士多没意思啊,当和尚才风光呢,不信你看看我! 


一个叫侯尊的道士,不但是当时著名的道士,还是弘首观观主,同样被薛怀义看到后强迫他当了和尚。  


04


对朝廷命官,薛怀义同样以暴制“暴”,比如有个御史,对他的所作所为实在看不下去,依法将他弹劾,结果被他堵在路上,打了个半死。 


但他没想到,这世上居然还有敢打他的人,而且那人,居然是个八十多岁的老头——据《新唐书》记载,有一天,薛怀义带着那帮喽啰,前呼后拥地进宫,在门口巧遇宰相苏良嗣。 


若是别人,当然得赶紧退到一边,恭敬地来一句领导您先请,就像员工和领导同时来到电梯门口,电梯开了,得让领导先进一样,这也是起码的规矩,没想到苏良嗣不但不守这样的“规矩”,还命左右把他抓过来, 不由分说将他打了几十个耳光。 


苏良嗣剧照


他蒙了,说好的老子可以为所欲为呢?说好的谁也不敢拿老子怎么样呢? 


他哭了,至少在武则天面前告状的时候,是哭着讲完事情经过的。 


宝宝很委屈,你得替宝宝作主。 


原以为她会替他报仇雪恨,至少会替他出了这口恶心,没想到武则天只是摸了摸他被打肿的脸说,宝宝你肿么这么不懂事呢,北门才是你可以出入的地方,南衙——宝宝你是不是在南衙碰到老苏的? 


薛怀义啜泣着点头,武则天说,这就是宝宝你的不对了,南衙是宰相们办公的地方,你又不是不晓得,你偏偏要到那里去讨打,怪我噶?

今后别再这么傻了,不然打了还是白打。  


05


薛怀义这才明白,这些宰相,至少这个老头,不但他这个“老二”惹不起,老大同样惹不起。 


还有他更想不到的——苏老头给他的只是一顿耳光,只是皮肉之苦,接下来的那个家伙,才是他死了都应该记住的,因为他扎的是他的心! 


而且他不但扎了他的心,还顺便把武则天的心也扎了一下。 


这人名叫王求礼,今河南长葛人。 


按照一般的逻辑,敢于扎他心的人,一定比苏良嗣还牛逼,也许真是这样,但这个王求礼,官职却比苏良嗣小多了,不过是个小小的监察御史,也就是现在的检察官。 


他见武则天宠信这个假和尚,让他以监造工程(拆掉洛阳宫的正殿乾元殿建明堂)为名随便出入宫中,就给武则天上书说,陛下既然认为小薛薛是个人才,木有他地球就不会转,要留在宫中使用,那就把他阉了吧。 


这是神马逻辑?

是个人才就得把小鸡鸡割掉? 


王求礼的理由,当然很正当,因为小薛薛是个非常有吸引力的猛男,宫里那么多女人,如任他自由出入,他若想干点什么,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情,“臣请阉之,庶不乱宫闱”——只有把他阉了,才能使他没机会秽乱后宫。 


武则天当然明白,这家伙的矛头,是对准她的。 


她自然舍不得割了小薛薛的JJ,他可是她的命根子啊,割了他的命根子,不是等于要了她的命根子吗?

王求礼王求礼,你特么也太缺德啦!  


06


更扎心的是,满以为武则天会勃然大怒,然后弄死那个不要命的,没想到,武则天收到王求礼的上表后,仅仅是置之不理。 


小薛薛傻眼了——亲,我在你心目中,到底是个啥玩意儿? 


对武则天来说,他的确只不过是个玩物,这样的玩物,随时都可以抛弃。 


而王求礼这种“忠謇敢言”的人,才是她真正需要的,才是国家真正需要的,你小薛薛这样的,可以找到无数个替代品,就像一个TT,用过就可以丢,但是像王求礼这样的,也许一百年也出不了一个。 


这种不畏权势,主持正义,敢说敢做,不徇私情的人,其存在本身,就是国家的财富。 


只不过,这家伙的上表,实在太扎心了,武则天不可能没有“感觉”,于是,王求礼的官儿越做越小,最终病死在卫王府参军任上。 


而小薛薛呢,由于没有认识到自己的真正“价值”,以为既然那个女人拿他当命根子,拿他当宝贝,就会一直宝贝下去,直到地老天荒,于是越来越膨胀,越来越膨胀,像一个傻叉给车胎打气,只知一味用力而不知 适可而止,终于嘭的一声,爆胎啦! 


据《旧唐书》记载,武则天成为皇帝后,身边的男宠逐渐多了起来,尤其是一个名叫沈南璆的御医,自从成为武则天新的“相好”后,其受宠程度,很快超过了薛怀义。 


与王求礼的“人格侮辱”相比,这才是真正的扎心,十分沮丧,万分失落之下,薛怀义赌气一把火烧了天堂,大火蔓延,把紧挨着的明堂也烧成一堆灰烬。 


而明堂和天堂,都是武则天命他亲自监造的,也是当初为了能让他自由出入宫中与她相会,而给他找的一个“借口”。 


征用民夫数万,历时十一年才建成,“大屋凡三层,计高三百尺”的明堂,才是武则天的心肝宝贝,是她得天命的标志和王朝国运的象征! 


薛怀义来这一手,与其说是对武则天移情别恋的报复,不如说是对她的“警告”——抛弃我的后果是很严重的,识相的,就乖乖回心转意,不然今后会更让你扎心。 


然而,烧毁明堂仅仅半个多月之后,他就被杀了。 


颜值到头,还是要看实力。

不知道小薛死的时候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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