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扬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举办“真情与正义”法律援助事迹报告会,并对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进行表彰,推动法律援助工作迈上新台阶,为“两聚一高”和“强富美高”新扬州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民生法治保障。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孔令俊致辞 报告会共分为“保护之盾”“援助之手”“慈爱之心”三个篇章,以事迹演讲与文艺表演形式还原再现近年来法律援助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及感人事迹,并对14个先进集体和12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展现了扬州法律援助人服务困难群众、捍卫公平正义的新时代形象。 市司法局局长许林灿为扬州法律援助形象大使颁发聘书 法律援助事迹报告会现场 近年来,扬州市以打造人民满意的政府为导向,大力推进幸福民生工程项目,对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2015年,市政府出台《关于调整全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的通知》,将全市各地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调整为本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实现法律援助对象由低保人群向低收入人群延伸。2016年按照此标准,进一步降低门槛,对五保户、重度残疾人、特困职工等六类人员申请法律援助,不再限制事项范围。 2017年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拓展对低收入群体和支出性贫困家庭的维权覆盖,畅通未成年人、老人等弱势群体的申请渠道,免除特殊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时的原、被告身份限制。2013年出台《市区特困法律援助对象应急救助实施细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特困法律援助对象发放2000至5000元不等的救助费,用于特困受援对象的仲裁、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司法鉴定等,已累计支付救助金额80余万元。 近五年来,扬州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700余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约3.8亿元,接待来电来访提供免费法律咨询8万多人次,群众满意率达99%。扬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首创选聘执业律师建立“专职法律援助律师队伍”的办案队伍标准化建设模式。在全市律师行业中公开选聘3名专职法律援助执业律师,全日制提供咨询、代理服务,办理了多起优秀案件,先后入选司法部及省厅优秀案例库。 附表彰名单
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扬州市总工会 扬州市妇女联合会 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扬州大学法学院 扬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宝应县法律援助中心 高邮市法律援助中心 仪征市法律援助中心 江都区法律援助中心 邗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广陵区法律援助中心 江苏法之泽律师事务所 江苏唯是律师事务所 江苏君奥律师事务所
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马爱民 江都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黄炜娟 邗江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周晓清 广陵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陈 婧 仪征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朱亚楠 扬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办事员 蔡剑扬 扬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专职法律援助律师 陈彧 扬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专职法律援助律师 潘君 扬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专职法律援助律师 吴小英 江苏锦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顾益东 江苏日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谈健 江苏政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汪本新 江苏乐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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