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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纠纷不断,你却不敢“民告官”,行政诉讼你要了解一下!

 文明苑 2018-11-24

在许多老百姓的观念里,政府是掌握公权力的一方,如果政府要征收房屋,自己心里有再多不满也只能默默忍受,或者去上访。但是,这两种方式都是不解决实际问题的。选择默默忍受只能让那些借着公权力为非作歹的人变本加厉;选择上访,实践中往往也存在着巨大的阻碍,或者上访完了不管用。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征地拆迁过程中遇到纠纷时,被征收人或被拆迁人能够寻求的一种法律途径——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一种“民告官”的行为,中国人素来不喜欢打官司,更何况告的还是政府,所以好多老百姓压根不会考虑。但是,事实上,行政诉讼是法律赋予老百姓的一项权利,是维护自己权益的一种合法的手段。涉及房屋征收的情况,要和政府打交道,被征收人更应该好好了解一下行政诉讼。

一、房屋征收过程中遇到哪些问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只要是行政机关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老百姓都可以到法院去告行政机关。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以及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可以提起诉讼。所谓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下面小编为大家列举几种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常见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

(一)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

(二)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

(三)非法强制拆迁行为

(四)房屋征收程序违法

(五)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不予答复

(六)对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

二、被征收人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是关于法院管辖权的一个问题。一般情况下,一审案件应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如果被告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为共同被告时,则应当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提起行政诉讼有没有时间限制?

行政诉讼是被征收人的一种法律上的救济手段,但这种救济手段也需要被征收人积极去行使权利。如果被征收人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不服复议决定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为行为的,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或者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就是说,提起行政诉讼是有期限的,如果时间拖得太久,容易造成证据灭失、取证困难等问题,不仅会为法院的工作加大难度,也很难保障被征收人自身的权益。

房屋征收纠纷不断,你却不敢“民告官”,行政诉讼你要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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