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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违约金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2018法律已明确规定认定标准!

 残禪 2018-11-25

违约金对于大家来说都不是个陌生的概念,在很多合同上,为了保证合作关系能够顺利的进行下去,双方基本上都会规定一个违约金。比较常见的,生产单位间的生产合作合同,为了产品准时交付,会有违约金;比如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预录用,也会彼此约定违约金,一方面单位要确保劳动者要准时到岗,另一方面劳动者也要确保能够顺利被录取。

违约金本来是为了给合同双方形成约束力而存在的,但在有的时候却演变成了一方的谋财手段,高额违约金让对方丧失了在选择的权利。这样的高额违约金到底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呢?


有相关案例:刘某与王某都是自主创业,双方是生意合作伙伴,当时双方就产品签订合同,刘某单位主生产,王某搞销售,合作期限为5年。每年的交易按照当年行情可适当调整;刘某按时出货,王某如数收货。因为定量大,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有100万元。                                                                               

年初,王某向刘某定了一批货,按去年的价定了30万的货,约定三个月交货。谁知今年市价有上涨趋势,刘某趁机提出这批货价格要涨到40万,王某以定金已交为由没有答应;争执间,王某一气之下毁了约,以后都不再向刘某订货;刘某则要求王某按合同支付违约金100万元。王某拒绝支付,双方闹上法院。王某应该依照合同支付刘某违约金100万元吗?

按照我国《合同法》第113条的规定,当合同双方中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失约赔偿。赔偿的金额包括但不应超过签订合同时可预见的合约达成收益。


也就是说,违约金的赔偿是与合约产生的利益有关的;比如说,案例中刘某主张王某赔偿违约金,刘某与王某如果合约没有取消,在交易中刘某应该获得的收益在30万元左右,因此赔偿金大概也应在这个范围。

法院判断合同中违约金是否过高,主要参照以下因素:

1、利益受损方的实际经济损失;2、如果合约顺利履行能够产生的现实利益;3、违约结果是否是由违约方直接导致的;4、合约完成是否有后期持续性利益;5、公平公正;6、诚实守信。这6条原则是判断违约金是否合适的标准,因违约方不诚信、不公正公平等给合作方带来经济损失时,违约金的认定会偏高一些。依法,综合考虑以上6条处理原则,认定违约金的数额除赔偿本金外不应大于造成的经济损失的30%;否则,依照《合同法》第114条及相关规定,法院有权调整违约金金额,使其在合法合理范围。

在案例中,刘某生产货物约30万元,即使违约全部算是王某的责任,违约金总额也不应超过39万元;更何况违约是由刘某大幅涨价造成的,因此要求100万元的违约金时不合适的。


违约金广泛存在在各个地方,比如单位为了留住人才,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年限,在年限内辞职的违约金有时候会高达数十万,导致有的员工因支付不起违约金而不敢辞职。在这种情况下,大家应该明白自己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大概有多少,违约金的金额是否合理;然后在考虑要不要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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