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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地的做法值得借鉴!县级纪委监委处置问题线索的思考

 anyyss 2018-11-2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2018年11月21日。 


面对增长较大的科级以下人员问题线索,如何分办处置已经成为县(市、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环节。以河南省孟州市为例,监察体制改革后,孟州市的监察对象由4099人增加至8991人,增长了119.3%。此外,问题线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多头收集、多头管理的情况,容易造成问题线索底数不清、散失遗漏、处置混乱、统计不准等问题。因此,探索建立科学高效的分办处置模式,加快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线索处置工作机制,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孟州市纪委监委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法中关于线索分办处置的规定,通过问题线索“归口式统管统分、递进式集体合议、入库式跟踪督办”等分办规则,有效解决了科级以下人员问题线索多头管理、重叠分办、监督乏力、廉政风险点多等问题。今年3月至8月,孟州市纪委监委处置问题线索208件,同比增长144.7%;组织处理106人,同比增长202.9%;党纪政务处分128人,同比增长161.2%。

探索流程再造,提升问题线索管理处置质效

一是归口管理,精准分流。对信访举报、上级交办、执纪审查中发现、巡视巡察等渠道受理的问题线索,统一归口案件监督管理室管理。案管部门本着“执纪监督对口联系,审查调查一次一授权”原则,按照被反映人的管理权限及违纪违法程度,将线索分流方式划分为三类:第一,对于违纪情形相对简单、影响轻微或行政执法、司法等机关移交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问题线索,由相关执纪监督室转交其对口联系的乡镇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理。第二,对于违纪情形相对复杂、造成一定后果的或上级巡视巡察移交的一般性违纪或“四风”问题等,由执纪监督室或干部监督室自办。第三,对于涉嫌严重违纪、严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或同一问题线索既反映一般性违纪,又反映有具体指向的严重违纪问题等情形,由审查调查室办理。

二是分层合议,集体会签。将信访室、案管室分别受理问题线索的分办流程加以明确。以信访室分办流程为例:信访室收到问题线索后,统一进行编号,信访室及分管常委(委员)分析研判,在《分办呈批表》上提出分办方式意见转案管室。案管室及分管常委(委员)分析研判,在《分办呈批表》上填写分办方式意见转交相关执纪监督室或经主要负责人签批转交相关审查调查室,承接室及分管常委(委员)签字确认进入处置环节。会签制度的运行,可当日快速分办四分之三以上的问题线索,并保证经过多人集体会签、集体决策。

三是递进审定,协同研判。对于问题线索反映的复杂违纪情形,信访、案管、执纪监督等部门可能会出现分流意见不一致。对此情形,若案管室对信访室的分办建议提出不一致意见时,由分管案管室的常委(委员)同分管信访的常委(委员)共同审定;若意见仍不一致,由委领导研究决定。执纪监督室与案管室审定意见不一致,也进行相应的递进式审定,最后由委领导研究决定。递进审定制度的运行,使前一阶段分流方式产生争议的问题线索,能够得到线索专员、室主任等多名工作人员集体讨论和决策,在控制线索知悉范围的同时,又提高了线索处置的质效。

四是电子督办,动态跟踪。信访室、案管室对其受理的问题线索分别进行分类编号,做到一件一码。执纪监督室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将对口联系单位的问题线索全部登记,并于每月24日前将处置进展情况报案管室。案管室建立“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数据库”,对每批次入库的问题线索关键词进行统计、分析和匹配。研发“线索分析督办系统”,确保入库的问题线索流转有痕、去向明确、监督适时。每月定期通报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确保问题线索有始有终,防止久办不结、失管失控。

聚焦机制创新,保障实践摸索中持续改进

探索建立问题线索处置效果定期评价制度,每月召开线索处置情况评价复核会,随机抽选一些处置过的问题线索进行专题分析研判,确保公平处置。编制《执纪审查(调查)模拟案卷》,全过程展示审查调查程序涉及的50余种文书格式的具体使用规范;按照“行业属性归类、便于整合协作”原则,将11个乡镇街道、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5个垂直纪检组分片设置成5个协作区,统筹其他派驻机构的力量予以支持。执纪监督室负责向协作组转办其辖区的问题线索,将反映该地区(部门)的个案,汇总成大数据,发挥执纪监督的长期价值。

(作者邱志杰单位:河南省孟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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