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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儒家与法家的功利思想比较(2)

 墨香笙樵 2018-11-28
2、两家关于“富国”的思想 


    儒法两家虽然都主张富国,但富国的内容却不尽相同。儒家的富国主张是藏富于民。“百姓同之”(《孟子·梁惠王下》)“上下俱富”(《荀子·富国》)。具有现实主义精神的儒家学者,都能比较深刻地认识到,经济生活是其它社会活动的基础,人们的衣食住行是社会安定的重要前提。孔子清楚地认识到“贫而无怨难”(《宪问》)、“小人穷则斯滥矣”(《卫灵公》)。《论语》记载:“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子路》)孔子还以“邦有道,贫且贱耻也”(《卫灵公》)为口号,号召人们发展生产,追求财利。孟子的治国方案也是以富民为主:“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梁惠王上》)荀子更是重视富国富民。为此,他特地写了《富国》篇,他乐观地认为,只要按儒家主张的一套行事,就会使得“财货浑浑如泉源”,如此,老百姓自然就会“爱其上归之如流水,亲之欢如父母,为之出死断亡而愉者。”(《富国》)  


    法家的富国则是建立在“民贫”的基础上,譬如商鞅,虽然他也说“民贫则弱国”,主张用耕战和赏赐的方法使他们富足,但这不是他的本意。因为他认为民“富则淫”,富了就不再追求耕战,国君的赏赐就失去了效力,所以他说;“治国之举,贵令贫者富,富者贫。”(《商君书·说民》)让人们在贫富之间不停地变动。 


    不过从他把官爵分为十二等级来看,他的“贫者富,富者贫”只是要在老百姓之间(不含统治者)缩小贫富差距,维持一个最低的生活标准,好让统治者的刑赏二柄时时能起作用。但无论如何,国家要“仓府两实”(《商君书·去强》)。这就是他贫民以富国的政策。韩非也是公开反对足民的。他举例说:“当家之爱子,财货足用。财货足用则轻用,轻用则侈泰……侈泰则家贫”,所以他的结论是,“凡人之生也,财用足则隳于用力,上治懦则肆于非。财用足而力作者神农也,上治懦而行修者,曾(参)史(鱼)也,夫民之不及神农曾史亦已明矣”(《韩非子·六反》)。 


    为此,他还极力反对济民政策,可见,韩非也同样认为,只有让人民保持贫困不足的状态,国家才能治理好。法家这种贫民富国的主张,是儒家所反对的,从这种贫民富国的主张中我们有理由认为,法家考虑更多的是地主阶级一个阶级,甚至是君主一人的功利,而儒家藏富于民的思想,则有较多的人民性立场,更近于功利主义的原则。 


    不管是从较多的人民性立场或是包括工商在内的较广泛的求功利范围,我们都认为儒家功利思想的内容,较之法家更全面,更广泛。 


    (二)儒法求取功利方法之异 


    儒家强调以义求利,重视仁义道德的功用,而法家则是为求利而不择手段。儒家其实并不反对讲私利,只是要求人们在追求个人利益之前,首先考虑这种追求是否符合礼义,至少是酬有应得而不是损人利己,这就是孔子说的“见利忘义,”“义,然后取”(《宪问》),孟子说的“非其义也,非其道也……一介不以取诸人”(《万章上》),荀子说的“君子……欲利不为所非。”(《不苟》)但是只要符合道义,哪怕作“执鞭之士”去求富贵也行(《论语·述而》),只要符合道义,“则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孟子·腾文公下》),“禄天下而不自以为多”。(《荀子·荣辱》)近代革命家章太炎批评儒家说“儒家之病,在以富贵利禄为心”、“湛心荣利”。[2] 


    这种批评虽有些偏激,但也的确反映出儒家并不反对追求符合道义的“个人利益”。而法家则不然,商鞅和韩非都认为,“自为”“好利”是人不可改变的本性,人与人之间无仁义道德可言,医生吮人之伤,造车者希望人多富贵,造棺材者希望多多死人,这些并非有什么恩怨,只是为了求利而己。韩非说:“夫严家无悍虏而慈母有败子,吾以此知威势之可以禁暴,而德厚之不足以止乱也。”(《显学》)并且认为,“仁义用于古,不用于今”,当今只能“争于气力”。 


    在他们看来,君主为了达到个人目的,可以全然不顾任何道义约束,不择手段地为所欲为。为了达到巩固统治的目的,君主不但应该而且必须充分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本性,以赏罚二柄作为武器,用厚赏引诱人们心甘情愿地为国君卖命,用重刑迫使人们不得不为国君卖命,这种非道德主义的观点,无疑是偏激的。 


三、儒法功利思想的异同对当今的启示 


    儒家理论上的构思是很完备的:他们强调德治,并不否认刑罚;重视农业,也强调工商,反对不义战争,但也支持正义战争;强调足君富国,更重视富民利民……面面俱到,无懈可击。但其根本的缺陷是不能审时度势,抓住社会的主要予盾,集中全力予以解决,更多的是在作理论的思辩。其次,儒家虽有功利主义思想,但如何把理论原则付诸实现,则缺乏具体的论证和有力的措施,这样有时不免流于空谈,法家的农战政策虽然片面狭隘,但的确是抓住了社会主要矛盾并能集中全力予以解决。正如刘泽华先生指出的那样:“从那个时代看,应该说,抓住了农战,确实把握了链条的中心环节,与其它诸子相比,远不如他们娓娓动听,但是从历史进程看,大而无当的娓娓动听之论,远不如著名切实的政策有利于事。”[3]  


    突出的农战政策,非道德主义的严刑峻法,在当时较之儒家以仁义道德为主而面面俱到的方法获取功利更为有效。法家的功利思想,在秦国争取一统天下的征战中,的确发挥了惊人的作用。史实证明,儒家全面考虑问题的做法和法家抓住主要矛盾的做法,都有合理的内核值得借鉴。现阶段,我们国家正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国家和政府,要注意人们合理的个人利益;作为个人,应以大局利益为重,不要追求不合道德的利益,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稳定和谐。 


作者:孔凡洪  原题为:先秦儒家与法家的功利思想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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