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乙方租用甲方位于长征镇坪丰村东联线 号门面房一间,面积 平米左右(一层),用于开 。 二:租期壹年,租凭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不含税,乙方负责房屋租赁税。租金按半年一交,需提前30天付下一次租金,如推迟十天未交甲方租金,甲方有权收回门面,不予退还押金。 三: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 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未欠任何费用和未损坏门面设施将押金退回。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违法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经营活动。乙方要搞好防范措施,安全用电。如乙方管理不善,出现火灾、水灾等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要负责赔偿(因房屋本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除外) 五:乙方租赁房屋期间要保持房屋结构设施原样,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进行随意改造。如需要改造,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损坏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租赁期间,水、电费及由乙方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税收由乙方自己按规定缴纳。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能转租和转让他人。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声明是否续租。如乙方继续租用,双方重新商定租赁事项,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续租,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中在房屋门上张贴出租广告。合同期满,乙方将房屋原样交付甲方,乙方可以在房屋门侧张贴迁址广告一个月。 七:如甲方在不出租给乙方时,需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不继租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不得拆除固定设施和破坏现有一切。 八:租金涨幅按年随行就市定。 九:此合同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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