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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创投项目运作过程中社工遭遇的伦理冲突

 健康慢走 2018-11-30

摘 要 近年来,社会工作在中国发展迅速,其中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是推动专业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社会工作是产生于西方社会文化环境中的外来事物,与我国的政治、社会及文化环境不相匹配,因此在发展过程中会遭遇很多问题及阻碍。目前扬州市社会工作发展主要依靠公益创投,也就是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社区社会组织或社工机构通过竞标的方式来承接项目,但在项目具体运作的过程中,社工会面临一系列的伦理冲突,因此社工深刻而敏锐地察觉到社会工作实践中遭遇的伦理冲突便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旨在探讨公益创投项目运作过程中社工遭遇的伦理冲突,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希望能更好地促进专业社会工作在社区内的发展。

关键词 社会工作 项目化 公益创投 伦理冲突

作者简介:冒颖异,扬州大学,硕士,研究方向:社区社会工作。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4.301

一、前言

社会工作作为一种“舶来品”在中国发展日渐成熟,其中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是推动专业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几年扬州大力推行公益创投项目,也就是政府投资立项,社区社会组织或社工机构通过竞标的方式来承接公益项目,这一举措让社会工作作为一种新型职业开始蓬勃发展。然而,由于社会工作是产生于西方社会文化环境中的外来事物,在中国的发展仍然处于萌芽阶段,尚未形成健全的工作体系,并且经验丰富的社工少之又少,本土化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国外先进经验与本国国情之间的矛盾冲突。 作为在西方已经发展成熟的学科和职业,社会工作具有很强的职业守则和专业伦理要求,而在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项目化运行方式下,社工常常遭遇如何平衡服务对象与政府之间的利益关系,如何在项目周期内为服务对象提供持续性的服务等伦理冲突。在本文中,笔者将以扬州市X社区社会组织为例,分析在公益创投项目运行的背景下,社工所遭遇的伦理冲突,并探索解决伦理冲突的有效措施。

二、X社区社会组织实践中社工遭遇的伦理冲突

(一)社工服务持续性与项目周期性的伦理冲突

目前扬州市公益创投项目的服务周期多为一年,以X社区社会组织为例,其承接了扬州市第四届和第五届公益创投项目。其中第四届公益创投项目是以贫困家庭青少年情商培养为目的,但是由于青少年学业与活动安排时间冲突,在项目周期内只完成了四次成长互助小组及四次亲子互动小组的活动,又由于小组活动之间的时间间隔过长,活动效果并不理想,也没有完全实现项目目标。而第五届创投项目为了迎合扬州市颐养社区建设的规划,X社区社会组织申报了关爱老年人的项目,两届公益创投项目之间并未有任何的衔接与关联,第四届创投项目的服务对象的需求并没有妥善解决,社工也因为项目的结束及政府资金的中断而不得不撤出该服务项目,去实施新的服务项目,这就可能造成服务对象在社工介入后实际情况得到了改善,又因为社工服务的草草撤出而又回到最初的状态。社会工作实践的根本目的是帮助服务对象度过难关,促进其长远发展。但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政府作为购买方,与社区社会组织签订了为期一年的项目合同,社工在一年的时间内需要完成接触服务对象、评估服务需求、细化服务方案、执行服务、评估服务,因此在社区社会组织内从事一线服务的社工必须缩短与服务对象接触的时间成本,快速与服务对象建立信任关系来开展服务,遗憾的是,由于项目周期的限制及社区的一些行政指标要求制约了社工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渠道,无法为服务对象开展持续性的服务,使得服务效果弱化,达不到社会工作所强调的“助人自助”的目标。

(二)服务对象需求与政府期望的伦理冲突

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主要依靠政府购买服务,扬州市公益创投项目也是政府购买服务的一种方式。尽管“政府购买服务”被称作是20世纪后半叶在公共服务领域最重要的发展,但它也受到了许多质疑。 其中一个不断被反复提及的问题就是“非营利组织处于独立与受制于政府控制的两难困境。” 从目前X社区社会组织的运作方式来看,X社区所处的街道对成功申报创投项目的社区有考评加分,因此X社区社会组织为了完成上级单位的指标,迎合政府对社区建设的规划而撰写项目书,其背后反映的并不是社区居民的真实需求,而可能是政府的要求或期望。在项目开展的过程中,从事一线的社工常常面对了服务对象、政府、社区等多种系统,政府作为“出资方”自然希望看到项目直接的成效,而社会工作的专业性让社工不能简单的以表面成效作为目标,这往往就造成了社工职业伦理上的冲突。专业伦理守则要求社工在一般情况下要优先服务对象的利益,然而政府作为项目购买方,提供了资金来源,因此在服务开展的过程中社工又不得不去满足政府的要求。笔者在X社区社会组织实习的过程中,曾被安排去信访部门处理上访事件,然而上访者曾是笔者的服务对象,虽然深知这与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相违背也不得不对服务对象进行疏导,将服务对象带离信访部门,达到政府维稳的目标。另外,笔者在开展服务项目的同时也常常被社区或上级单位要求处理一些行政性的工作而分散了时间和精力,无法及时挖掘服务对象的动态需求,相对忽视了服务对象的利益,使得专业社会工作无法长远发展。

(三)社工角色定位与社区主体系统观念的伦理冲突

近几年社会工作在扬州发展迅速,也出现了一些民办的社会工作机构,但是就目前公益创投项目运作的情况来看,大多都是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实施的。许多在社区长期从事民政、文体等工作的社区工作者在通过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后,成为社区开展服务的一线社工。当项目运作时,这一部分社工既要负责处理社区事务,又要开展服务项目,也就是一个人承担了两份既繁琐又重要的工作,社工的兼职化让社工缺乏对自身角色的认知,从而降低了服務质量和服务效果。笔者在X社区实践时主要负责社区的文化宣传及公益创投项目,社区内事务型职能与社会工作实践无法有效分开使得笔者常常分身乏术,对自己的身份感到迷茫。

同时,就社区的普通居民来说,他们对社会工作的认知度并不高,笔者在实习过程中,为了快速与服务对象建立信任关系,动员服务对象参与活动,常常借着社区工作人员的名义向服务对象宣传服务项目,并且在活动开展期间,社区工作人员在向服务对象介绍笔者时一般只强调社区角色而忽略专业角色的介绍,因此笔者也往往被服务对象认为是为社区活动“打下手”的,与社区工作人员甚至志愿者画上了等号。而作为行政主体的社区认为社工只需要在社区服务中扮演好服务提供者的角色,配合社区完成政府的项目,并不需要社工独立地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社工的角色定位与所处的客观环境是互动的、双向的过程,就目前社区及居民的认知下,社工自身的角色定位与社区及社区居民或服务对象的观念形成了冲突,容易导致社工对自己的角色定位产生迷茫,影响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开展。

三、解决伦理冲突的有效措施和途径

(一)社工提升自身专业知识和实务能力

在公益创投项目实施的过程中,社工的职责是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化的服务,这就要求社工必须具有扎实的专业技能,尤其是在项目有时限性这样的背景下,社工更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水平,在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理论的情况下,可以了解一些心理学知识、项目管理知识等等,这样才能在服务中尽快发现服务对象的需求并为服务对象提供精准的专业化服务。在具体的项目实践中,社工要做好每一项服务计划并及时总结反思,为下一次的服务积累经验。同时,社工的专业技能和实务能力越强,那么在政府购买服务的环境里也能拥有更多一点的自主性,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也会变小,可以充分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作用,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达到服务项目的既定目标,最终实现社会工作“助人自助”的要求。

(二)明确社工的角色定位

社工的定位直接影响所参与项目的服务质量和效果。社工要找准自己在服务中的角色定位,才能明确自己的职责所在,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因此社工必须明确自己专业助人者的身份,充分将自己的所学运用到实务中,并且社工要树立正确的工作和服务态度,澄清自己的角色期望,保持工作时的激情和活力。同时,在面对不同服务对象的问题和需求时,社工要灵活转变角色,运用不同的专业方法和技巧,解决服务对象的问题,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促进服务对象长远发展。

(三)提高社区主体系统对社工的认识

社区日渐成为社工主要工作和服务的场所,因此作为社区一方有必要对社会工作和社工有清晰的认识,这样才能为社区居民或是服务对象更好地介绍专业社会工作及社工,只有在社区及社工双方相互尊重和理解的基础上,社会工作的服务才能更好地开展。同时,社工也要积极地进行自我宣传,在每一次的项目活动中展示社工的专业化和职业化面貌,传达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情怀,不断扩大社会工作在社区内影响力,提升社区居民对社会工作的认同感,这样的话,一些潜在的服务对象在遇到问题时也能够及时向社工求助,推动社会工作的发展。

四、结语

社会工作是一门具有强烈价值导向的学科,伦理问题也成了社会工作实践成败的关键。社会工作作为西方文明的产物,想要在中国发展就必须要跨越中西文化和社会制度的差异。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大背景下,社工也遭遇了种种伦理冲突,也许上述的建议和对策并不是解决这些伦理冲突的最优方案,但也能让每一位社工反思和审慎自己的专业伦理,澄清自己的价值观,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熟悉专业的伦理守则,这样才能在实践中更好地运用助人技巧与优势,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促进社会工作的发展。

注释:

许芸.从政府包办到政府购买——中国社会福利服务供给的新路径.南京社会科学.2009(7).

KARGER D,MIDGLEY J. Controversial issues in social policy. Boston: Allyn & Bacon.1994.111-117.

WEDEL R KENNETH . Government contracting for Purchase of Service. Social Work,1976(2).101-105.

参考文献:

[1]王思斌.中国社会工作的嵌入性发展.社会科学战线.2011(2).

[2]张晓红.社会工作本土化实践中的伦理困境——以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模式为例.社会工作与管理.2015,15(4).

[3]郭亚楠.社工机构项目运作過程中面临的困境与对策研究.安徽大学.2017.

[4]黄蕾晔.社会工作本土化的路径探索.南京大学.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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