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壳上市新规颁布后,借壳上市的难度增大,“炒壳”现象得到有效的遏制。但是相对于周期较长的首发上市(IPO),周期较短而且能救活老股的借壳上市仍然具有其积极意义。 以下整理出并购上市公司的八大基本手法: 一、协议收购:协议收购,指收购方与上市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的股权转让行为。协议收购是我国股权分置条件下特有的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的收购方式。 二、举牌收购:二级市场竞价收购,指收购方通过证券二级市场(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购买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份的方式,典型者如北大方正收购延中实业流通股股份。 三、收购上市公司母公司:收购上市公司母公司,也就间接控股了上市公司,还可以避免很多法律、政策上的障碍。如样板戏中所唱:山前强攻不是办法,可以探寻一条攻占威武山的“后山小道”。 四、行政划拨:其具体步骤为: 1、行政划拨壳公司股权,借壳方获得壳公司控制权; 2、组建具有股份公司性质的借壳公司; 3、定向增发实现增资; 4、收购方其定向增发获得的借壳公司的股份与壳公司流通股份互换,实现“借尸还魂”; 5、壳公司退市,借壳公司上市交易。 五、司法拍卖:即投资人通过竞买人民法院所依法拍卖之上市公司股权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六、先破产再置换:法院对资不抵债的上市公司先行宣告破产,投资人再将其优质资产置入上市公司空壳之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再以象征性价格出让上市公司控股权。 其具体步骤为: 1、进入破产程序,解决债务纠纷; 2、一次性清偿债务,实现净壳; 3、投资人将资产置入; 4、收购股权,实现对上市公司控制。 七、与母公司“联姻”:采取的是与上市公司母公司合资成立新公司,投资人成为新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母公司,则以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出资。 八、定向增发加换股吸收合并:其具体步骤为: 1、等比例缩股; 2、回购净壳; 3、定向增发,吸收合并; 4、对价股改。 以上并购上市手法提供了借壳上市的大体思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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