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下称“甲方”): 承包人(下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泰兴项目 工程绿化种植 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项目 2、工程地点: 3、工作内容: 绿化种植 详见合同清单 4、工作范围: 第三条 工作期限 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2018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2018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第四条 质量标准:绿化苗木成活率90%以上。 第五条 合同价款 1、暂定总价(人民币):按发包方与 签订的《 》合同总价的13%分包给承办方(含劳务、机械 等),(苗木、扎丝、板扎木条等由甲方提供) 2、合同付款方式; (1)本合同无预付款,按进度付款,月进度款支付上月已完产值的75%,验收结算完毕后支付至甲方审定结算额的85%;结算后 个月支付至审定结算额的90%,余款为尾款,待保养期3个月满,甲方根据保养责任履行情况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 双方人员 1、甲方人员: (1)现场工程师: (2)现场经理: (3)商务经理: (4)项目经理: 2、乙方驻工地代表: 3 、乙方领料(甲供材)人: 4、乙方现场人员配备要求如下: 第七条 保养期限 乙方完成工程的质量保养为 3个自然月,质量保养期自甲方总包工程经业主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算。 第八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签订时间:2018 年 0 月 21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通信地址: 电 话: 承包人(公章): 通信地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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