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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天宝堂一山人 2019-10-03

项目

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项目

绿化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方邀请招标,经过比值比价比服务,甲方决定将“ 项目绿化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 绿化工程。

二、工程概况: 项目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投资 元。

三、工程地点:

四、工程造价合同金额暂估:

1、种植土覆盖未暂估入合同金额。

按总承包主合同规定,甲方同业主的结算金额按贵州2004定额组价总额下浮20%;为此甲方同乙方的结算总金额为甲方同业主最终结算总金额的85%作为本合同的合同结算总价(甲方同业主签证部分按审计结算金额80%计算合同结算价)。

五、工程承包范围:

项目绿化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基底清理、绿化覆土(种植土和肥料)、苗木采购、苗木检验、定位放线、栽培前养护、苗木栽培、绿化浇灌、养护成活等;苗木品种、规格、种植位置、数量详见施工图和《绿化施工设计总说明》

1、苗木土球直径:苗木土球以工程量清单上规定的土球直径为准。

2、灌木:按设计要求密度种植。如现场种植密度发生变化,结算按实际密度调整。

六、工期要求:

工期 天, 以上时间均为日历天,包括所有法定假期、星期六、星期日及天气恶劣的日子。(具体开工日期按甲方指挥部通知为准)。

七、承包方式

本工程的承包方式:包种植土、包苗木、包种植、包人工、包机械、包措施、包安全、包管理费、包税金、包利润、包成活、包养护(养护期2年)。

1、施工种植中发生的苗木的选购、检验、采购、损耗、保护、绿化覆土、种植、运输、苗木(材料)场内搬运、施工措施、赶工、政府收费、税金、管理、利润等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暂估含税综合单价中。

2、施工养护中发生的浇灌、除虫、施肥、施工措施、保护、政府收费、税金、管理、利润等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暂估含税综合单价中。

3、项目措施费用:项目施工措施费用包括工程措施费、其他项目措施费,综合考虑含在种植及养护费用内,无论发生任何变化,包括施工方案、现场条件、施工工艺等各方面因素发生变化,结算时不再调整措施费用。

1)工程措施费:包括所有树木支撑的搭拆、支撑捆绑;土球包扎、未种植前的喷淋保护、修剪;灌木种植前的塑料布隔离;施工现场场内排水、挡水、截水设施、抽水台班;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备用机械设备不另计算机械闲置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和安拆;其他所有为完成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工艺和安全所采取的一切措施。

2)其他项目措施费:包括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夜间施工、冬雨季施工、二次搬运、垂直运输、已完工程保护、风险,政府收费等。

八、 合同结算和货款支付方式

合同最终结算总金额=(业主同甲方绿化工程决算总金额-绿化签证总金额)*85%+(绿化签证总金额*80%)

1、 本工程无预付款,按月支付暂估进度款。

2、暂估月进度款支付方式:每月绿化工程量以双方收方确认单为准,对应初步确定的“暂估含税综合单价”计算产值,支付实收部分计算金额的60%;绿化工程量全面完成后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暂估总额的80%进行。业主竣工验收后,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同业主的结算,并提供相应的结算资料支持,经政府最终审计后,以甲方同业主确认的《绿化决算书》总金额的按约定分别按85%和80%计算后汇总,作为甲乙双方《绿化工程结算书》依据,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合同结算总金额,支付合同总金额到90%%,余下10%养护期二年满后7天内付清。

暂估绿化进度产值=∑收方量*暂估含税综合单价*60%

种植土覆盖进度产值=业主确认收方量*认质认价单价*60%

1、 每次支付款项,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的10%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竣工结算款到90%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结算总额的100%含税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乙方未提供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付款项。甲方不因此承担责任。

3、 收款单位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6、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九、工程技术要求

1、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国家或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质量不合格者必须按甲方工程师的要求进行返工,返修费用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延长。

2、依据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人工、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中华人民共和国及贵州省、盘州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3、种植土壤处理要求:按施工图《绿化设计施工总说明》

4、苗木质量要求:按施工图《绿化设计施工总说明》

5、种植质量要求

(1)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准确,标记明显,放线后应由有关人员验点后方可施工。

(2)树木移植前应要将选定的树干好侧用油漆或涂料做成明显标注,以便栽时找出树木朝阳面,有利苗木成活。

(3)种植的苗木品种、规格、位置、树种搭配应严格按设计施工

(4)种植苗木应保持与地面垂直,不得倾斜。

(5)种植苗木深浅应适合,种植带包装的土球树木时,必须保持土球完好,包装物应取出规则式种植,树穴位置必须排列整齐,行道树定点行位必须准确。孤立树定点,应用木椿标志树穴的中心位置并写明树种及树穴规格。

(6)各类树木种植穴规格见施工图。

(7)绿篱和色带、色块应在沟槽边线处用白灰线标明。

(8)种植后需支撑的树木,应采取支柱法,支撑应牢固,树木绑扎处应垫软物,严禁支柱与树干直接接触,支柱好后树木必须保持直立。

(9)种植时各工序必须紧凑尽量缩短暴露时间,对夏季移植后应采取搭萌棚、喷雾、降温等措施。

(10)新植树木栽后浇三遍水后转入后期养护,后期养护期为二年。

(11)装运、缺苗和假植:装、运、卸和假植各环节均应保护好苗木,轻拿、轻放必须保证根糸和土球的完好,严禁摔坨。

6、养护管理质量要求

(1)树木生长旺盛,根据植物生长习性,合理修剪整形,保持树形整齐美观,骨架均匀,树干通直。

(2)树木养护穴、花池、绿化带以及沿街绿地无杂草、无污物杂物,无积水,清洁卫生。

(3)行道树无缺株、无死树、无明显枯枝。

(4)树木基本无明显病虫害明显症状,病虫危害能有效控制,无药害。

(5)无明显人为损害,无乱贴乱画,乱钉乱挂物等现象。

(6)新植补植行道树成活率达95%以上,保存率达98%以上。

(7)草坪生长旺盛、保持青绿、平整无杂草、高度控制在8cm-10cm左右,无明显裸地,无成片枯黄。枯黄面控制在2%以内。

(8)树木补植;树木缺株应及早补植。

7、养护维修

(1)本工程的绿化工程养护期为二年。

(2)养护工作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浇水;2)松土、除草;3)病虫害防治;4)施肥;5)树木保护、支撑;6)修剪;7)树木补植及环境清理等。

8、养护管理质量要求:

(1) 乔木:树姿要求主杆端直无歪斜倾倒,上无异物,主枝分布均匀;无枯枝败叶残花;树势要求生长健壮,树冠丰满,枝叶繁茂,花色鲜艳,无病虫害、药害;无根际萌芽,土壤疏松,无杂草,无瓦砾,赃物。

(2)灌木:要求主侧枝分布均匀合理,无枯枝败叶残花及异物缠绕;树势要求生长健壮,树冠丰满,枝叶繁茂,花色鲜艳,无病虫害、药害;根际土壤疏松,无杂草,无瓦砾,赃物。

(3) 草坪:要求覆盖度达95%以上;基本无杂草;生长茂盛、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四次以上;无病虫害。

(4)要保证足够的人员进行浇水(特别是夏季)。要采取措施进行排水,防涝保树。

(5)苗木种植前和种植后修剪须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6)气温超过28度要设置遮阳蓬。

(7)施肥要求:苗木栽植前应施底肥(宜使用有机肥),特别是灌木和草皮。为保证苗木生长良好,应在树木生长季节追肥。在养护期内,乔木应追肥1~2次;花灌木及重点地段上的树木,每年施加一次基肥,花前花后各施追肥1~2次以上;草坪每年2~3次追肥,可将选好的化肥(如硫铵、尿素等)按规定加水稀释,喷洒于叶面上,即可起到施肥的作用,也可以将化肥按规定用量加少量细土混合均匀后撒施于草坪上,每次施肥后,应适量喷水使肥料均匀的渗入土中,但水量不宜过大过猛造成肥料流失。刚修剪过的草坪不能施化肥,否则会使剪口枯黄,一般在剪后一个星期才可施用。

(8)养护时,必须到物业部找绿化负责工程师报到、登记养护记录(按月登记,每月至少1次),并报检查。不按此执行或养护达不到要求,将扣除绿化质保金。

(9)绿化回填土方除路边外应预留10cm的沉降(即需比设计标高高10cm)。

(10)应保证绿地排水通畅,按设计或规范作好排水坡度,如设计不合理易造成积水,乙方应在施工前提出,由甲方确定处理方案。如施工完后现场局部积水,乙方有义务进行处理。

十、乙方驻工地代表和主要人员

1、甲方委派担任驻工地履行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电话 ,职务:项目经理;

2、乙方委派担任驻工地履行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电话 ,职务:项目经理;

3.乙方驻工地代表及技术负责人需要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更换,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职权内的承诺)。

十一、 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场人员必须登记造册,并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乙方进场后须与甲方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2、乙方应做好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给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安全帽、橡胶鞋、安全带、加厚手套等安全保护用品,并能在施工中起到防护作用,做好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护工作。乙方购置的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劳保用品必须具有安检证明、出厂合格证明。如乙方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国家的相关规定时,甲方有权重新采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指派足够的负责安全专项管理的工作人员,全面维护安全管理工作和处理所有人员在该工程区域内的人身安全等事故方面的问题。进入该工程区域内的所有人员(含来自甲方或其它乙方的人员)违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规定,均应受到甲方规定的惩罚性违约金。乙方指定的安全管理人员应能胜任此项工作,并有权执行甲方的各种指示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乙方的安全员的任命应报甲方审批。

4、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事故后的一切费用。

5、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配合甲方对事故原因的分析以及对事故责任进行查处。

6、乙方在其施工区域内堆放的材料、半成品、设备必须整齐、井然有序,及时的清理废料和垃圾并运至现场指定地点。

7、安全事故的划分,非甲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完全由乙方负责,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8、事故处理与惩罚性违约金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相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同时应尽力施救,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伤亡事故定性后,按以下办法处理:

乙方为进场劳务人员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范围内的保险费用。若造成伤亡事故,若由甲方原因引起的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则由乙方全额承担一切损失,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二、违约责任

1、 甲方责任: (1)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及时按期组织验收,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每推迟一天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 2000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其间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

2、 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罚款5000元

十三、其它约定

1、 主导主材的认质认价: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主导同业主的认质认价工作,甲方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为确保甲乙双方的利益,乙方的认质认价含税综合单价,不得低于附件1《暂估含税综合单价》的1.5倍,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支付款项,终止合同。

2、 签工签证约定:甲乙双方采用费率包干结算方式,施工过程中甲方不予向乙方签工签证。甲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同设业主、监理、设计签证。

3、 签证总金额甲乙双方按2:8比例进行分成(甲方20%,乙方80%),乙方必须在取得签证后的3天内与甲方现场专业工程师、成本合约部、项目部经理取得工程量的签字盖章确认。

4、 合同最终结算总金额=(业主同甲方绿化工程决算总金额-绿化签证总金额)*85%+(绿化签证总金额*80%)。

十四、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争议可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双方均应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工程保质期到期后、货款结淸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统一信用代码:

电话: 电话:

附件1:绿化暂估综合单价(含增值税10%)和暂估合同金额

项目绿化暂估含税综合单价和合同金额

1、 乔木类种植表:

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2、灌木类种植表:

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3、地被类种植表:

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附件2 廉政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监察、纪检部门“反腐倡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签订公司工程物资、设计、工程、营销代理等经济合同以及长期业务合作时,共同遵守执行以下廉政合同: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请吃、请玩;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好处费及回扣;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借用、租用乙方的交通、通讯工具等物品;不得参加乙方举行的任何祝贺庆典活动。

2、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在乙方从事对甲、乙双方经济业务有影响力的工作。

3、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贿,经乙方或其他线索检举,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认定的,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用由甲方(索贿方单位或个人)承担。

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吃、玩或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或物品。

5、乙方在合同执行中贿赂甲方工作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解除购销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一经确定乙方在合同执行中贿赂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有权在所欠合同价款中按总合同金额的30%扣款,作为乙方不执行“廉政合同”的惩罚性违约金。

6、甲乙双方人员赠送、贿赂、接受或索要钱物的行为,如果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领导和监察部门并将钱物上缴公司。

7、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有关工作人员须严格履行“廉政合同”。

8、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在合作期间有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经办人: 经办人: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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