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是招标人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向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邀请,由招标人或者由其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确定的审查方法、资格条件以及审查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经营资格、专业资质、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履约信誉等条件进行评审,以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关于资格预审,应注意以下几点: 1、是否进行资格预审,由招标人自主决定; 2、资格预审适用于潜在投标人较多或者大型、技术复杂的项目。一般施工项目都进行资格预审; 3、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应当使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 4、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期不少于5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少于5日。由此可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准备期(即自资格预审文件开始发售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不少于10日。 (详见下图) 5、国有资金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评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的组成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进行。 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作者:张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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