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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迁坟迁出明朝古墓 后人上报却都留了遗憾

 无冕之王001 2018-12-05
2016-09-04 17:43 文化使命
迁坟迁出古董的新闻已经成了当时最惹眼的话题,然而对于迁坟迁出古墓的新闻却屡见不鲜,更有人因为发现古墓而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变故,是古墓的诅咒还是另有隐情?一起来看看最近发生的一起迁坟事件。

据报道,家住惠州市博罗县张氏家族在迁坟时遇到了问题,这问题还很大,遗留下来的财富到底何去何从,让这件事情看起来更加玄乎,具体来看下报道。

据记者了解到,暂先搁置博罗县张氏古墓是否为文物、有无研究价值的争论。就古墓被发现、认定到处理的整个过程,笔者认为,博罗县文物保护部门存在失职。

一是接到报告后,虽赴现场察看,却没有组成专业队伍,立即封存现场;二是在省、市文物保护部门没有明确古墓性质情况下,并未经过深入仔细研究就认定古墓无研究价值,通知族人私自处理。

文物是历史文明的血脉。无论从稀缺性、宝贵性,还是从研究价值、文化功能来说,都应当视之为珍宝。因此,保护文物亦如“救火”,步子稍慢,便遭他人掠夺损坏,方法不当,就会出现发掘过失。

即使尚未断定是否具有研究价值,也当先视作宝贵文物先行保护。毕竟,文物鉴定较为专业,并非几张照片、察看几眼就能准确判断。而后,可以再组成专业队伍或邀请专家现场考察,妥善处理。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文物部门更是责无旁贷,“有主的墓”不能成为懈怠职责的理由。期待当地文物部门既要亡羊补牢,尽快从专业角度对张氏祖坟进行考证鉴别,若确有必要,在得到当事人理解和配合的前提下,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妥善保护。

此外,文物部门还应强化责任意识,使今后的文保工作能够做得更主动、更细致、更深入,不放过任何一条文物线索,不遗漏任何一处文物遗存,真正做到多留遗产,少留遗憾。

对一般人而言,古墓的价值,似乎只是体现在陪葬品的价值上,而陪葬品的价值,在一般人眼中,又只是取决于包含多少金银珠宝。然而,古尸头上所戴的黑色官帽,身上所穿的官服,脚上所蹬的黑色官靴等,其考古价值显然不是现在的金银珠宝所能比拟。

这些古物在某些时候可能成为关键的历史物证。“物到用时方恨少”的悲剧,在考古界已经发生过多起,这样的悲剧不应该继续发生。

文物保护是专业性和技术性非常强的课题,如果缺乏专业知识的支撑,“门外汉”只能乱干一通。涉及到文化的判定和保护,文物等职能部门的角色和定位要非常清淅,理应挺起腰杆主动参与其中。

从博罗这座古墓的“遭遇”来看,怎样保护、谁来保护,欠缺责任主体。诚然,公民的文化自觉弥足珍贵,但对政府来说,鉴定、管理、维护等环节的经费理应纳入财政预算,具体文物更须实行“实名制”保护,量化和细化责任人,建立严格的考核和问责机制,便于公众追踪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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