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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颈部肿瘤治疗的共性与特殊性

 路人乙j8xd5umc 2018-12-05

前言

头颈部肿瘤是发生在头、颈部的一系列恶性肿瘤的总称,其中有共性,也有特殊性。

本人经过学习,整理了一些总结,在这里分享给大家。


共性

1. 总体来讲,早期可手术也可放疗,局部晚期传统以手术加同步放化疗为主,不可切除或者晚期的PF或者C225联合放疗是标准一线方案(后者似乎更佳)。诱导化疗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保喉率。(以下分点叙述)

2. 早期(T1,部分T2,N0),如果手术对功能和美容影响小,则手术。否则放疗(回顾性研究认为两者生存率无差别)

3. 局部晚期(T3或者N1以上):

3.1 口腔癌以手术作为首选,术后再辅以放疗。如果考虑手术范围大,可先诱导化疗或者放化疗;喉癌、口咽癌、下咽癌可选择手术+放疗(如可以保留或者重建喉功能)或者同步放化疗+挽救性手术(如残留)或者诱导+放(化)疗+手术。

3.2 局部晚期不可切除的推荐同步放化疗或者诱导化疗+放(化)疗。如不适合以上治疗的可以C225+放疗(注:不可切除指解剖学上无法切除全部肿瘤,或即使术后放疗/放化疗也不能获得肯定的局部控制,最典型的不可切除的情况为肿瘤侵犯颈椎、臂丛、颈深肌群或颈动脉)。

 3.3 同步化疗方案首选DDP单药化疗或者卡铂联合5-fu(都是一类推荐),或者西妥昔单抗联合放疗(在口咽、下咽和喉癌是一类推荐,其他为2B类)。同步放化疗有较严重的急性和晚期毒性反应,治疗相关死亡率约10%~15%,并且近半数患者因毒性反应不能完成治疗方案。

3.4 诱导化疗TPF疗效优于PF(不可切除的,总生存期从14.5个月延长到18.8个月(P=0.02)),保喉率也得到提高(70%比57%),但毒性明显更大,且20%无法完成后续的同步放化疗。尽管如此,共识推荐行诱导化疗,反应好的同步放化疗或者C225联合放疗,反应差的手术+后续辅助放疗。

3.5 辅助放疗,淋巴结包膜外浸润和(或)切缘阳性是头颈部鳞癌的不良预后因素,术后应给予同步放化疗。其他局部晚期患者则术后进行单纯放疗。这一推荐是基于美国放射治疗肿瘤协作组95-01试验(RTOG95-01)和欧洲癌症研究与治疗组织研究(EORTC 22931)的结果。

3.6 放疗,尽管非常规分割放疗未改善总生存,但5年局部控制率有显著提高。除分段加速超分割外,超分割和后程加速超分割的局部控制率均为51%,而常规分割的局部控制率为45%。毒性反应是否增加有争议。

4. 复发,复发的可切除的切除,不可切除的如既往未接受过放疗的应该放疗,不然姑息化疗。一线化疗推荐:铂类及5-FU联合西妥昔单抗(Ⅰ类证据);铂类及紫杉类联合西妥昔单抗(无法耐受5-FU的患者);紫杉类联合西妥昔单抗(无法耐受铂类的患者);铂类联合5-FU或紫杉类;铂类、紫杉类、甲氨蝶呤、西妥昔单抗等单药(无法耐受联合治疗的患者)。


特殊性

   1. 唇癌,早期的首选手术,局部晚期(T3N+)推荐放疗。 

    2. 软腭、口咽:各期都首选放疗。

    3. 下咽:早期首选放疗,T2N+以上的首选新辅助化疗,看化疗反应决定下一步是同期同期放化疗还是手术。

    4. 声门型喉癌各期都是首选放疗。

    5. 声门上喉癌早期手术,局部晚期T3N0以上放疗。

    6. 涎腺肿瘤:各期都首选手术。术后放疗指征:腺样囊性癌;中高级别;距离切缘近;神经侵犯;淋巴结转移;脉管癌栓。


以上为个人笔记,仅供参考。如有错漏,恳请指正!


参考文献:

NCCN 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s in Oncology Version 2.2017

头颈部鳞癌综合治疗——中国专家共识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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