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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召南·江有汜》

 墨香笙樵 2018-12-06

题解:弃妇怨词。

原文

江有汜1,
之子归2,
不我以3!
不我以,
其后也悔。

江有渚4,
之子归,
不我与5!
不我与,
其后也处6。

江有沱7,
之子归,
不我过8!
不我过,
其啸也歌9。

译文

大江自有分流水。
这个人儿回故里,
不肯带我一同去。
不肯带我一同去,
将来懊悔来不及!

大江自有洲边水,
这个人儿回故里,
不再相聚便离去。
不再相聚便离去,
将来忧伤定不已!

大江自有分叉水,
这个人儿回故里,
不见一面就离去。
不见一面就离去,
将来号哭有何益!


注释
1.汜(sì四):由主流分出而复汇合的河水。
2.归:嫁。
3.不我以:不用我。
4.渚(zhǔ主):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水中小洲曰渚,洲旁小水亦称渚。"
5.不我与:不与我。
6.处:忧愁。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处’,假借为‘癙’,实为‘鼠’"《诗经·小雅·雨无正》"鼠思泣血",鼠思,忧思也。
7.沱(tuó驼):江水的支流。
8.过:至也。一说度。
9.啸:一说蹙口出声,以抒愤懑之气,一说号哭。啸歌:闻一多《诗经通义》"啸歌者,即号哭。谓哭而有言,其言又有节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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