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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道德经》——论“做人经” 漫步雨林

 我爱祖国爱人民 2018-12-06

脚岭村的“空心”古樟树



老子,乃旷古绝今之智者、哲人和圣贤,其《道德经》,洒洒五千言,道尽世间理。恰如庄子所言:至矣,尽矣,弗可以加矣!


老子主张“道法自然”,即循“天道”、“地道”。认为万事皆道,相互对立,相互转化,相互统一,故循自然,合天理,则无所不为,无所不成。



老子倡导“无为”,并非无所事事,听天由命,而是有为有不为。“为”有三原则:首先不妄为,即不逆道,而要“循道”而行,顺其自然,顺势而为。二是要克欲,不被欲诱,不被利惑,正如《道德经》所言“祸莫大 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再者就是要知退,天道难逆,天命难违,当欲进不能、有心无力时,退一步则海阔天空。若不循之,则为乃乱为,不如不为!


老子劝人“出世”,即淡泊名利,清心寡欲,超脱凡尘,但“出世”不是绝世,不是与世隔绝,不谙人情,而是追求圣洁、高雅和淡泊。


凡尘中之众生,苦多,悲多,痛多,为何?若不循自然,为难自己,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不可得而求之,岂能不苦?若被庸名俗利所困,欲壑难填,利欲熏心,贪得无厌,焉能不悲?若不懂天命,不知福祸相依,遇顺则狂,遇逆则凄,如冰浸,似火炽,冷暖交加,焉能不痛?


“道德”二字,告诫人们,若有德,则爱人;若明道,则循理。“道德”在身,必然活得优雅,轻松,洒脱,快乐!


作者:漫步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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