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就是一个没有一点法律常识的人。你对律师的误读到底得有多深啊!“吃完原告吃被告”,这种描述除了道听途说,不会有一点事实依据。首先你得了解律师的职责。从本质上说,律师和当事人之间是委托代理的关系。就一个民事案件来说,当事人出于对律师的认可或者信任,签订案件代理合同,由律师代替你完成全部或者部分诉讼流程。和原告签了就是原告律师,和被告签了就是被告律师,咋可能一个律师同时受托双方!?没有律师道德也有《律师法》约束啊!你既然这么问,一定是听别人有影无踪的胡乱描述,建议你亲自接触并了解,不要人云亦云。如果你带着这样不信任的有色眼光找律师,是不会有人给你代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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