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霸座女”、“霸座男”屡现 成为社会关注热点 近日 在包头开往大连的K56次列车上 又出现一名“霸座女” 与此前“霸座”后果不同的是 这位乘客的拒不让座 换来了更加严厉的行政拘留处罚 不少网友为当路警方的行为点赞 视频来源:法治进行时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在包头开往大连的一辆列车上,一女子霸占他人座位,还声称“谁先坐就是谁的(座位)”。 在该网友提供的视频中,一黑衣女子正坐在座位上与两名乘警“理论”。 “这是你的座位吗?你现在已经违法了,知不知道?”乘警质问。该女子不依不饶地说:“我没抢别人座位,违什么法了!哪条法律说我违法了?”两名乘警见劝解无效,便请黑衣女子离开座位。但该女子一边大叫,一边反抗离开座位。见此,两名乘警试图强制将女子带离座位。期间,女子频繁出言辱骂乘警,还大声叫嚷“抢劫啦!抢劫啦!” 有网友称,“黑衣女子乘车经过的苏家屯站是区间站,可以随便坐,不用按照座位号。”铁路客服对这种说法予以否认:“乘客是得严格按照票面座位号乘坐列车,如果车上人不多,可以暂时坐一下空座位,但如果座位号上的乘客上车了,就得让座。如果乘客不清楚情况,可以咨询列车上的工作人员。”
12月6日,大连公安发布通报:
刘某到派出所后,对“霸座”行为供认不讳。大连铁路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该消息发出后,多位网友点赞并转发。有网友对乘警的处理表示支持,“干得漂亮,就应该这样,不服管就强制带走,否则太嚣张” 。有网友评论,“给这样的执法力度点个赞!”还有网友认为,“破坏规则的人,该自行承受破坏规则的后果。” “霸座”屡现 法律专家: 加大惩戒力度和法律宣传 刘某的“霸座”行为并非首例,但却是第一个因“霸座”被行政拘留的铁路乘客。
法律专家表示,在该案件中,刘某不仅霸占他人座位、拒绝让座,还对列车乘警进行谩骂,危害了公共安全。在这种情况下,对她采取强制措施是必要的。 惩戒“霸座”不文明行为,除了要加大惩戒力度,还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比如在火车票的背面印一些铁路的条例规定,或是在乘客候车时宣传违法违规的行为及后果,让旅客在乘车前就知道违法的后果”。 你碰到过座霸吗? 你对乘警的处理怎么看? 来源 | 央视新闻、苏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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