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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我们碰到过的熊孩子。

 夕阳-好 2018-12-10

在烧伤出门诊急诊,时常碰到小孩子。


都说三岁看老,这话一点都没错。很多时候,两三岁的孩子身上,足以看出孩子的生长环境和家庭教育水平。


孩子是父母的影子,孩子就诊时候的表现,和父母的表现高度一致。


有一种孩子,特别礼貌特别懂事,就和小大人一样。进门时候会礼貌的说叔叔好阿姨好,换药的时候不哭不闹特别配合,离开的时候会说谢谢叔叔谢谢阿姨。而这些孩子的父母,往往也是彬彬有礼举止得体。


还有一种孩子,表现就差一些。医院现在使用的是进口的不沾敷料,创面换药已经基本不疼了。但是创面换药的时候,这些孩子还是会哇哇大哭。不过,虽然哭,但是并不挣扎,医务人员还是能顺利的处理好创面。


再有一种,就开始令医务人员头疼了。这些孩子不仅号啕大哭,而且会拼命挣扎。需要几个人拼命按住,才能勉强把活干完。而且有时候没办法把活干的特别漂亮。


还有一种,就是奇葩级别了,这种奇葩很罕见,但冷不丁就会碰上一个。


曾经有一次,给一个已经六七岁的孩子换药。创面不大,孩子其实也不疼,但是孩子跟疯了似的拼命挣扎。


挣扎也就算了,还连踢带蹬,把护士给踢了几脚。


踢人也就算了,还满嘴的污言秽语。一个六七岁的孩子,以各种你难以想象的肮脏语言辱骂给他处理伤口的护士。


这还不算,孩子的母亲还在一边帮腔:宝宝乖,宝宝乖,都是医生不好,回头妈妈打他给你出气。


我当时就怒了:你他妈的要打谁?你个小王八蛋敢再骂一句我立马大嘴巴抽你你信不信?


孩子和他母亲大概没见过这么大脾气的医生,一下愣住了。而且他们看到我暴怒的样子,明白我不是在开玩笑吓唬他们。


孩子母亲气呼呼的说:医生你什么态度啊?小孩子不都这样吗?


我说:谁说小孩子都这样?哪有孩子生下来就这么傻比的?这么傻比的孩子绝对是被你这样没家教的爹妈惯出来的。


孩子家长气哼哼的走了,幸而没有投诉我。


其实我觉得家长应该感谢我。如果她的孩子再没有人教导的话,早晚是个杀人放火乃至弑父弑母的恶魔。


2018年12月2日晚,湖南省益阳市沅江泗湖山镇一名12岁的小学六年级男生吴某康,持刀将自己的亲生母亲杀害在家中。


杀害母亲的原因,令人匪夷所思,这孩子在家中抽烟,被母亲发现后用皮带抽打,他不满母亲管教太严,便心生怨恨,从厨房中拿出一把菜刀,砍了母亲20多刀,致母亲当场死亡。


杀死母亲后,这个12岁孩表现出来的镇定和条理,足以令杀人如麻的悍匪汗颜。他拿着母亲的手机接电话、回微信,甚至假借母亲的名义给班主任老师发了一条请假短信:“胡老师,吴某康明天请假行不,他感冒了”。


这完全就是一个恶魔的坯子。


然而遗憾的是,按照中国的法律,14岁之前犯罪,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18岁之前犯罪,要从轻处理不能判死刑。


由于年龄的关系,他唯一能受到的惩罚就是批评教育,根本不会被追究刑责。


也就是说,今年12岁的他,还可以再肆无忌惮的杀两2年人。2年后6年内再杀人,他也不用担心自己被叛死刑。


更可怕的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他的个人信息会被严格保密。他身边的良善百姓,包括和他同龄以及比他更小的孩子们,根本没有机会知道自己身边有这样一个杀人恶魔。


都说这个社会越来越文明了,都说这个社会的法制越来越进步了。


但我一直有一种疑问:法制的文明,应该体现在什么方面?是应该优先体现在保护好人方面,还是应该优先体现在保护坏人方面?


现实是:我们对坏人,对恶人,越来越呵护备至。对好人,对良民,却越来越严厉和苛刻。


当好人被恶人殴打的时候,我们的警方会一帧一帧的研究监控录像,只要好人有一个情急之下愤怒之中的还手的动作,就要给你定性成“互殴”。


对恶人,我们想方设法的挽救帮助,对好人,我们处心积虑的苛责和漠视。


我们主动的给恶人赠送了无数的保护伞:老了不罚,小不罚,病了不罚,怀孕了不罚。


恶人们可曾经做到:不伤害老人,不伤害孩子,不伤害病人,不伤害孕妇?


2003年,我刚到北京积水潭医院,整理医院病历资料的时候,见到了北京蓝极速网吧受害者的一些临床资料。


那些资料,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惨绝人寰。


如果是一个非医学的普通人看到这些资料,大概率会跑到卫生间呕吐半天。


2002年,北京蓝极速网吧被人纵火,25人死亡,12人受伤。


死者中绝大部分是学生,还有一对模特夫妇,其中女的刚刚获得云南模特大赛第一名。


这些人,绝大部分是独生子女。


他们死前,承受了难以想象的痛苦,或者被活活烧伤,或者被活活熏死。


纵火的,是4名小混混,年龄分别是:17岁,14岁,14岁,13岁。


这四个小混混每天的生活,就是在北京各个网吧和学校殴打抢劫上网的学生,然后用抢来的钱上网玩游戏。


那一天,他们在蓝极速网吧抢劫殴打了一名学生,被网吧管理人员看到。在他们想到这家网吧玩的时候,管理人员以他们未成年为由,拒绝他们入内。


就因为这点事情,这4个恶魔决定到网吧纵火。


纵火前他们商量好:有事情就往13岁的那个混混身上推,因为他未成年,不会被追究责任。


在纵火后,他们平静的到网吧继续玩游戏。


在被警察抓获后,他们丝毫不紧张,得意洋洋的对警察炫耀自己的犯罪过程。他们知道,法律判不了他们死刑。


最终,13岁的那个混混,虽然亲手纵火,却因为不满14岁免于刑事处罚。


14岁的两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后一再减刑,2016年出狱,出狱时28岁。


17岁的那个,被判处12年徒刑,后减刑为7年,2009年出狱,出狱时26岁。


14岁的刘某,是当时石油中学人人皆知的痞子,和校外几个流氓称兄道弟,在学校每天调戏女学生,殴打男学生,抢劫学生钱物。


被判无期徒刑,刘某觉得判的太重,因为自己未成年。在受审时,面对受害人的家属,刘某拒绝道歉也拒绝赔偿:“我都判了刑,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从头到尾,这些人的个人信息都被严格保密,媒体连他们的真实名字都不可以报道,因为他们未成年。


入狱后,这几个小恶魔得到了无微不至的关怀。每年,判他们入狱的法官都会去监狱看望他们。他们态度也180度转变,变成了天真无邪的“乖宝宝”,他们和可爱的幼儿园小朋友一样,和看望他们的法官拉钩,表示要好好表现,争取减刑。


不知道那些死者的家人,有没有这种待遇?


别忘了,那些死者,绝大部分是独生子女。


火灾发生后,里面有孩子哭喊:我才20岁,我不想死啊。


这几个恶魔,现在就生活在我们身边,年龄最大的,也不过30岁出头。


而我们,甚至不知道他们的名字。


在很多人心目中:对好人文明不算文明,只有对恶人文明才算文明。


所以,我们无需对好人文明,我们只需对恶人文明。


所以,我们给了恶人最好的保护。


问题是,谁来保护好人免受他们的威胁?


有日月朝暮悬,有鬼神掌着生死权。天地也,只合把清浊分辨,可真生糊弄了,盗跖颜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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