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作废 位置:登录电子税务局,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作废申报”。 适用范围:适用申报期内已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成功但尚未缴纳税款或税款为0的情况。以增值税申报作废为例说明。 第一步:查询已申报信息 点击“申报作废(增值税等)”,在右侧工作区域设置“申报日期起”、“申报日期止”并选择要作废的“申报表种类”,查询已申报信息,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填写并保存作废原因说明 点击“申报作废”按钮,填写“申报作废原因说明”,点击“保存”。 系统将作废申请自动写入金三核心征管系统。 第三步:确认作废结果 请通过“申报作废(增值税等)查询”模块查看作废情况。 温馨提示: 申报作废模块目前仅限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成功的税费种申报信息作废,如您在办税服务厅前台完成的申报,不能在网上作废,请继续到前台办理。 二、申报更正 位置:登录电子税务局,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更正申报”。 适用范围:申报期内已缴纳税款的申报表可通过本模块进行更正,或申报期内本期尚未申报时,可对上期申报表数据进行更正。 具体操作: 第一步:查询已申报信息 点击“更正申报”模块下“申报表更正(增值税等)”,选择“申报表种类”、“申报日期”(可不选)、“所属期起”、“所属期止”,查询已申报信息,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选择申报扣款状态、 填写更正情况说明 点击“更正申请”界面---选择扣款状态----选择更正情况说明----点击“保存”。 目前系统支持“本期已申报未扣款”、“已申报已扣款,税款无变化”或“已申报已扣款,增加税款”类型的报表更正。 第三步:填写需更正的申报表 填写“更正情况说明”,点击“保存”后进入报表更正界面,如下图所示: 按照填表顺序分别操作所需更正的申报表。 第四步:校验及提交 点击“校验”系统自动进行表间校验,“校验”通过后,点击“提交”。 第五步:确认更正结果 随后可通过“申报更正情况查询”看是否更正成功。 温馨提示: 如更正的类型为“已申报已扣款,减少税款”、 “更改上期数据’当期已申报’”、“已申报,涉及出口退税”、“更改上期数据’当期已申报’”的情况,请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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