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要”: 1、要带头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2、要遵守党的纪律、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3、要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争做单位先进工作者; 4、要积极为单位发展出谋划策,分忧解维; 5、要经常与党组织保持联系,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 6、要及时、足额缴纳党费; 7、要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呼声,维护单位的整体利益和干部群众的合法权益; 8、要配合单位党组织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干部群众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9、要自觉维护单位形象,积极倡导并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10、要带头执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 “十不要”: 1、不要信谣传谣,做有损党和国家利益、形象的事; 2、不要信教或参与任何宗教活动; 3、不要参与单位、社会非组织的活动; 4、不要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5、不要组织和参与大操大办活动; 6、不要参与集体上访、闹事的活动; 7、不要参与赌博活动; 8、不要拒交、迟交、少交党费; 9、不要游离于党组织之外,擅自行动; 10、不要不思进取,把自己等同于甚至落后于普通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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