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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十要十不要”

 流长源远 2018-12-11

“十要”:

1、要带头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2、要遵守党的纪律、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3、要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争做单位先进工作者;

4、要积极为单位发展出谋划策,分忧解维;

5、要经常与党组织保持联系,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

6、要及时、足额缴纳党费;

7、要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呼声,维护单位的整体利益和干部群众的合法权益;

8、要配合单位党组织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干部群众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9、要自觉维护单位形象,积极倡导并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10、要带头执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

“十不要”:

1、不要信谣传谣,做有损党和国家利益、形象的事;

2、不要信教或参与任何宗教活动;

3、不要参与单位、社会非组织的活动;

4、不要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5、不要组织和参与大操大办活动;

6、不要参与集体上访、闹事的活动;

7、不要参与赌博活动;

8、不要拒交、迟交、少交党费;

9、不要游离于党组织之外,擅自行动;

10、不要不思进取,把自己等同于甚至落后于普通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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