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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师罚站学生,

 xulangmang 2018-12-12

小培老师说

人民日报:尊师重教勿流于表面,不尊重老师的社会没前途,溺爱孩子就是坑孩子!


本文字数:2366 字

阅读时间:5 分钟


法理难容!

派出所副所长违规关女老师惹众怒


前两天,湖南一派出所副所长为女儿“强出头”,违规关学校老师,激怒了全国网友!


据报道,因迟到,湖南株洲育红小学一名三年级女孩,被何姓女老师罚站数分钟。


女孩父亲,株洲渌口派出所一副所长知悉情况后,驱警车直入学校,将何老师带走,并关入审讯室7小时。


被带离的何老师离开派出所后,在微信工作群里感叹:


网传女老师离开派出所后在微信工作群里发的感叹 截图


何老师的愤怒和委屈,全国的老师们都感同身受,看在眼里,痛在心里!这并不是一起孤例,而是近年来频见报端的侵害教师合法权益事件的一个缩影。


部分网友评论 截图


法网恢恢!

涉事副所长被迅速免职


不幸中的万幸,这件事很快有了一个公允的处理结果。


湖南株洲县有关部门19日向记者通报了调查和处理结果。涉事的渌口派出所副所长赵明众系违规使用公权力,决定给予记大过处分、免去副所长职务,并调离公安系统。


根据株洲县纪委监委调查,15日8点多左右,赵明众女儿在育红小学上学时,因迟到被班主任老师何某罚站。之后,赵明众以女儿被何某打耳光为由,安排渌口派出所一名民警和一名辅警前往学校调查。8点48分左右,民警将何某带离小学。在去往派出所途中,株洲县110指挥中心接到赵明众妻子报警,内容是小孩在学校被老师打了耳光。


15日9点左右,何某被带入派出所执法办案区的等候区。25分钟之后,何某被安排到派出所办公楼会议室,期间有辅警陪同。在会议室内,何某及其亲属、所在学校校长,与赵明众妻子就此事进行协商,派出所有关负责人先后到场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解。何某承认让赵明众女儿罚站但否认打过耳光。通过对班级部分学生调查,当时无人看见何某打人,可能轻推赵明众女儿到讲台前罚站。


在会议室内,何某及其亲属向赵明众妻子道歉,表示学生如身体有伤害,愿意承担责任。后经医院检查,确认赵明众女儿身体没问题、脸上没有被打过的痕迹。15日14点11分,何某离开派出所,没有办理任何手续。16日下午,株洲县公安局、渌口派出所有关负责人就干警的不妥行为向何某道歉。


经调查,


赵明众作为共产党员、公安干警,在处理师生关系、家校关系的过程中,违规使用公权力。违反公安机关办案回避规定,违规派警处理涉及本人家庭成员与他人的纠纷,且处置不当。


株洲县纪委监委决定:


给予赵明众记大过处分,由县公安局免去副所长职务,由组织人事部门将其调离公安系统。同时,对县公安局、渌口派出所等相关人员给予问责处理。


株洲县委、县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将举一反三、加强教育,在全县干部队伍特别是政法部门和执法执纪部门开展作风集中整顿和法纪法规教育,严明工作纪律;要求教育部门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老师难当!

侵师现象几时休?


针对此事,《人民日报》发表微评:


教师罚站学生被带入派出所,涉事副所长被迅速处理,与民意形成同频共振。清理“害群之马”,不偏袒、不遮掩,就能修复形象。反刍此事,当铭记:手握权柄,必须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尊师重教勿流于表面,不尊重老师的社会没前途,溺爱孩子就是坑孩子。


这几年,越来越多的老师感慨:当老师太难了!


就单拿管理学生这一件事来说,对学生的问题和错误不闻不问,属于不负责任,但如果稍施惩戒,就有体罚学生之嫌。


到底什么是合理的批评教育,什么是体罚,眼下并没有一个清晰明确的细则。老师批评管教学生,不知何时就会触碰看不见的红线。


更令老师寒心的是,部分家长站在老师的对立面上,对老师缺乏起码的尊重。


如果学生犯了错误,违反了纪律,老师稍施惩戒,就可能招致意想不到的灾难。


近年来,老师因管教学生而遭遇校闹、投诉、处罚已屡见不鲜,更有少数教师遭到报复、殴打,甚至有人因此丧命。


侵师现象的发生,加上老师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缺少有力的惩戒权,使得老师的安全感越来越低,面对违纪学生感到有心无力,左右为难,不得不选择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尊师重教!

全社会人人有责


老师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师道尊严被人随意践踏,伤害的不仅仅是老师的情感,更多的是伤害教育。


老师不敢批评学生,让教育远离了教育规律和本质,最大的受害者是孩子。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最早的是非观,是通过父母的做法习得的。


“熊孩子无法无天,多与失败的家庭教育有关。


孩子难免会犯错,作为父母,在孩子犯错的时候,有责任和义务去规范孩子的行为,让他们的错误得到及时的教育惩罚。今天防微杜渐,明天才不会酿成悲剧。


家长不管,还不让老师管,不分是非“护犊子”,伤害的不仅是老师,更是孩子的健康成长。


作为老师,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一定要像何老师一样,敢于发声,勇于维权。


《教师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要想真正维护好老师的合法权益,让老师安心从教,仅靠老师自身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这需要学生、家长、学校、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这次事件中,媒体和网友的关注,推动了处理结果的迅速出炉。只有正义的声音成为主流,尊师重教成为全社会的自觉,才能还教育以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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