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高血压患者一直奇怪一件事情:为什么医生会反复强调要给自己增加 “他汀类”药物治疗呢?背后到底有啥“隐情”呢? 患者有这样的担忧,最终还是源于医患之间的沟通缺陷!至少缺少必要的医学科普。 最大的“隐情”就是:“高血压”和“血脂异常”都是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脑血管疾病的重要危险因素,“高血压合并血脂异常”显著增加心血管病事件发生的风险。大量随机对照临床研究(包括我国的CCSPS 研究)均表明:“他汀类”药物的降脂治疗,能够显著降低高血压合并血脂异常患者的全因死亡率及心脑血管事件的风险。 《中国成人血脂异常防治指南(2016 年修订版)》首次明确了:中国“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病(ASCVD)”一级预防人群的理想胆固醇水平为: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2.6mmol/L! 如果您的医生没有详细告诉您上述“隐情”,对于高血压是否需要加用“他汀类”药物治疗,我们可以告诉您以下5个“真相”: 1.作为心脑血管事件一级预防策略,并非所有的高血压患者均需接受“他汀类”药物治疗。高血压伴血脂异常的患者,应该在治疗性“生活方式改变”的基础上,才积极降压治疗和适度降脂治疗。 2.对于“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病(ASCVD)”风险低中危患者,当严格实施“生活方式干预”6个月后,血脂水平不能达到目标理想水平,则考虑药物降脂治疗。 3.高血压合并≥1种代谢性危险因素、或伴靶器官损害,应使用“他汀类”药物作为心血管疾病的一级预防。大量临床研究显示:低-中等强度他汀,用于高血压合并血脂异常患者的一级预防安全有效。 4.高血压患者应用“他汀类”药物作为一级预防,可采用低强度“他汀类”药物治疗;如果高血压合并多重危险因素(≥3个)或靶器官损害较严重,可采用中等强度“他汀类”药物治疗。已有的研究显示:低-中强度“他汀类”药物治疗,不仅能够显著降低包括高血压患者在内的中危或高危心血管疾病患者的心脑血管风险,而且安全性和耐受性均较好。 5.高血压合并临床疾病(包括心、脑、肾、血管等),应该立即启动使用“他汀类”药物作为二级预防。初始治疗采取中等强度他汀治疗,必要时采用“高强度他汀治疗”、或他汀联合其他降脂药物(特异性肠道胆固醇吸收抑制剂)一起治疗。 参考文献: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18 年修订版) 您的信赖,我们的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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