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30日起,陕西省 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范围新增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目前纳入我市医保报销范围的特殊药品已经达到60种。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新增17种抗癌药,涉及特药定点医疗机构、特药定点零售药店、报销流程等规定均未发生变化。 一 17种抗癌药品适用范围、适用病种和申报材料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二 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名称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三 购药流程规定 1 参保患者提供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在医院医保办领取并填写申请表,提交给医院医保办进行审核; 2 审核通过后,参保患者持社保卡(或西安市医保卡)、申请表、医生处方在特药定点医疗机构或特药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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