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山东公安厅发布微头条,对电动车新国标进行了官方权威解读,并明确了“超标电动自行车”在未来拥有路权! 划重点,对于经销商和消费者最关心的话题,就是超标车该如何处理。这里山东省公安厅给出了权威解答:超标电动自行车按照电摩处理,可以上牌照成为机动车! 当然,“超标车”也不能一直骑下去,后文指出,超标电动自行车除了纳入机动车管理,还可以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消化掉。 可以看出,这与半年前工信部消费品司司长高延敏指出的电动自行车处理办法一致,将经销商和消费者的损失降到最低,合理完成“超标车”的市场过渡。 今年以来,不少地区对“超标车”实行严打,甚至出现了拿1999年老国标查车、强行拖车等不合理的行为。 山东省作为电动车消费大省,率先对与老百姓民生息息相关的“超标车”问题给出合理解决办法,让老百姓手里的车拥有路权,也让过渡期的经销商权益得到保障,值得全国学习和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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