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贵勤税务师接到某集团公司业务咨询称,甲公司股权投资乙公司8千万元,为此协议附加约定甲公司取得乙方公司1.8亿元的工程量指标。但甲公司没有相应工程施工资质,所以甲公司指定具有施工资质的丙公司同乙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并施工建设该1.8亿元的工程量。丙公司据此向甲公司支付3千万元的费用。请问,丙公司支付的上述费用如何申报缴纳增值税。对此,甘肃贵勤税务师专题解析如下: 首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根据描述,该业务应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三)规定:“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综上,前述咨询费用应按照经纪代理服务6%申报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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