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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药房与医院共享处方,看起来很美!

 mingming2000 2018-12-18

老郑发现,相关部门推进医药分家,是有套路的:


第一步:取消药品加成

2016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推行“两票制”,打击“过票洗钱”。医院门诊药房从“盈利中心”转换为“成本中心”,医院开始逐步考虑门诊社会药房化。


第二步:药占比控制

国办发201737号《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国卫体改发〔201722号《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2017年底前,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药占比开始影响到各级等级公立医院的经营过程。


第三步:鼓励处方外流,门诊药房剥离

院《关于“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17省发文,具备条件的可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


第四步:逐步推行互联网 医疗

发〔201826号《关于促进“互联网 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29省发文组建医联体、医共体、专科联盟,完善“互联网 ”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和医疗物流配送等规范发展。

 

目前各省积极探索互联网 医疗,助力医院药房和门诊剥离。但是8000万处方药从医院药房剥离到社会药房,毕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毕竟医院的HIS不好连接,除非当地行政干预。于是,社会药房和医院、医保相连接的试点不断出现,以郑州中心医院为代表的处方共享药房便是创新的产物,是对互联网 医疗的有益探索。但是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仅仅取得与医疗机构共享处方,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一、社会处方共享药房面临更加严格医保基金监督管理。

为什么呢?这边刚开始探索社会药房与医院共享处方,国家医保局新一轮在全国范围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专项行动已经部署。重点查三个领域,一是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盗刷和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协助参保人员套取医保基金,虚记或多记医疗服务费用等行为。二是零售药店重点査处串换药品,刷卡套取基金等行为。三是参保人员,重点查处通过票据作假骗取基金等行为。


特别是第二条,药店重点查处串换药品,刷卡套取医保基金,估计重点盯的是具有慢病医保报销的药店。药店只要涉及到医保,历来没有太平过,前一段时间央视曝光重庆药店用医保卡给患者刷取毛巾,洗发水等生活用品,导致全国范围内药店不能卖日常生活用品制度出台。也就是说,社会药房历来是医保监管的重点,也是容易出问题的地方。


二、社会药房处方共享药房面临患者就医购药习惯。

患者多年来习惯于在医院看病,在医院药房或者医院周边药房拿药,拿到药以后再跑回科室咨询大夫用药习惯,特别是中老年慢病患者,退休了有大把的时间,穿梭于家和医院之间,再办个老年公交卡,乘公交车、地铁(非高峰期)还免费。在周边社会药房拿药,对用药指导和慢病管理得不到其主治医生的遗嘱。


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对身体各项指标的检查也要到医院去完成,社会药房在提供身体检查方面又是短板。总结下,患者在医院就诊、检查、在院内药房或者医院周边药房拿药一气呵成,几乎没有必要再到社会药房凭处方拿药。


三、社会处方共享药房面临院内三产药房、院边店和互联网药房的竞争。

医院周边的门面房租金为什么是普通门面房租金的十几二十倍,就是因为开药方,承接处方外流方便。一个医院周边的药房,可以地利之优势承接医院处方外流,医院周边的门面房是各大药店的兵家必争之地。这些药房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已经练就一套承接处方外流的真功夫,更核心的是其与医院内部相关科室的医生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联系。


医院三产药房也不是吃素的,自从医院药房执行零差价,药占比开始实施以后,由医院主导投资的医院三产药房如雨后春笋般遍地开花。这些药房无疑是医院亲生的儿子,与医院HIS系统直接相连,在处方承接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肥水不流外人田,三产药房是承接处方外流第一关。


四、社会处方共享药房面临最大的抵制:医生。

在互联网 医疗这件事上,相关部门无疑是积极的,因为这第一是上面的文件精神要求,又能顺应互联网 医疗的风口出成绩,更能实现所谓的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动配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医院领导也是积极的,作为试点,有特殊政策支持,能从上面争取到更多的资源。深圳当年作为改革开放的试点城市,不是从一个小渔村直接跃进成比肩“北上广”的“北上广深”了吗。


但是,医生是不积极的。医生多年的处方习惯就是处方后患者从医院拿药,然后做用药指导,患者从社会药房拿药,中间出问题了谁负责。医生在处方过程中,安全是第一位的,排在疗效前面的。处方管理也是个问题,老郑发现,处方是个香饽饽,谁都想管一管。就在11月26日,国家卫健委下发《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求加强药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履行药师职责,提升服务能力;加强药学部门建设,重点强调公立医院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通过多种有力举措,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也就是说,医生开完药,药师要评价下,并且有权利调整和推翻。据说,有地方正在酝酿成立“处方管理局”,医生心理憋屈啊。 

 

总之,困难归困难,医药分家,互联网 医疗是大趋势,谁也挡不住,国家卫健委下发《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提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互联网 医疗健康”的文件要求,按照互联网诊疗的相关规定,加强电子处方规范管理,实行线上线下统一监管;探索提供互联网和远程药学服务;加快药学服务信息互联互通;探索推进医院“智慧药房”等。 


老郑预计在不久的将来,社会处方共享药房会遍地开花。但是眼下想做好,还要有更远的路要走,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1、结合厂家,做好院内大夫宣传;2、在周边社区做好社区患者宣传;3、建立患者档案,提高DTP药房各项专业服务。


来源:郑佩观点医药动销,转载目的仅限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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