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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是万万不能得罪的——《论语》学习53-54

 背后国文 2018-12-18

 八佾篇第三·十三(53

王孙贾问曰:“‘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子曰:“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钱穆译王孙贾问道:“俗话说的,与其在奥处求媚,不如在灶处求媚,这是什么意思呀?”先生说:“不是这样的。若获罪了上天,什么去处也用不上你的祷告了。”

杨伯峻译王孙贾问道:“‘与其巴结房屋里西南角的神,宁可巴结灶君司命,’这两句话是什么意思?”孔子道:“不对;若是得罪了上天,祈祷也没用。”

【傅佩荣译】王孙贾请教:“‘与其讨好尊贵的奥神,不如讨好当令的灶神。’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孔子说:“不是这样的。一个人得罪了天,就没有地方可以献上祷告了。”

王孙贾,卫国执政大夫。

背景:此时卫国正发生卫庄公蒯聩与卫出公辄父子争国的动乱。

奥指奥神,灶指灶神。奥神尊贵,灶神但有实权。卫大夫王孙贾问孔子,是不是获得实际的利益比祭祀尊贵的鬼神要好呢?孔子直截了当回答他,不是,如果得罪了上天,什么祈祷都没用了。可以看出,孔子是很不屑王孙贾这样的人,言语直接,毫不掩饰对其的轻蔑。因为王孙贾内心缺少真正的“仁”。

孔子一再强调,内心的真诚是最重要的,如果内心达不到真诚,所有的礼、所有的乐、所有的外在的东西都失去了意义。人在做,天在看,虽然有些人表面做到符合礼的一切要求,但缺乏真诚,老天是知道的。获罪于天,罪莫大焉!无论做什么补救都没用的了。

现在看看,我们可能觉得孔子的思想过于迂腐了,一切都要讲仁心、仁爱、仁义,好像给人的交往、处事设置了障碍,社会上普遍认可的价值观与此背道而驰,但如果我们每天睡觉前认真地回顾一下自己一天的收获,是不是有这样的感觉,有些心安理得,而有些却让人无地自容,这些令人汗颜的做法是不是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内心缺乏真诚。

 

八佾篇第三·一四(54

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钱穆译先生说:“周代看了夏、殷二代(之演进),它的一切制度礼乐文章,何等美盛呀!我是主张遵从周代的。”

杨伯峻译孔子说:“周朝的礼仪制度是以夏商两代为根据,然后制定的,多么丰富多彩呀,我主张周朝的。”

【傅佩荣译】孔子说:“周代的礼教制度参酌了夏殷二代,形成了多么灿烂可观的文化啊!我是遵从周代的。”

监,可作视,参照解释。

孔子对他的古人的一些做法还是相当推崇的,从尧、舜,到伯夷、叔齐,他们人格的伟大给了孔子很大的启示。

周朝是中国历史上继商朝之后的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世袭奴隶制王朝,是封建制时代的开始,也是礼乐制度的开始。那时的“礼”,是贵族根据原始社会末期父系氏族制阶段的风俗习惯加以发展和改造,用作统治人民和巩固贵族内部关系的一种手段。目的在于维护其宗法制度和君权、族权、夫权、神权,具有维护贵族的世袭制、等级制和加强统治的作用。当时许多经济和政治上的典章制度,常常贯串在各种礼的举行中,依靠各种礼的举行来加以确立和维护。(摘自百度)

礼乐可能在周朝以前就有,但没有发展和规范。从西周开始,建立的礼乐制度不仅很好地为统治者服务,而且大大约束和规范了普通民众的行为,所以孔子才会感慨说:“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但到了春秋后期,出现了“礼坏乐崩”的局面。有些卿大夫在削夺国君权力的同时,不但僭诸侯之礼,甚至僭天子之礼。有些诸侯也是如此。孔子在《论语》中多次批判了这种僭礼越分的行为,虽然这样,孔子依然对礼乐制度的建立大加赞扬,因为相对夏、商,人们的文明程度得到很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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