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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师

 昵称61314064 2018-12-19

折叠 编辑本段 职业简介

招标师招标师根据《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3〕19号):

第三条 国家对依法从事招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招标师,是指经考试取得招标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招标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 招标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分为招标师和高级招标师。高级招标师的评价办法另行制定。

招标师英文译为:Tenderer。

折叠 编辑本段 执业

根据《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3〕19号):

第二十四条 招标师应当在一个招标项目单位或者具有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单位,开展与该单位资质许可范围和本人注册的专业范围相适应的招标执业活动。

第二十五条 招标师的执业范围:

(一)策划招标方案,组织实施和指导管理招标全过程,处理异议,协助解决争议;

(二)招标活动的咨询和评估;

(三)协助订立和管理招标合同;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招标采购业务。

第二十六条 招标师的执业能力:

(一)掌握招标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规范以及技术经济知识,分析、判断和解决相关专业问题;

(二)组织策划、实施和管理招标全过程,编写、审核有关招标文件及合同,协助指导与管理招标合同的谈判、订立和履行,运用电子信息技术组织招标活动;

(三)了解国际、国内招标行业发展状况,开展招标专业技术研究、交流、咨询等工作。

第二十七条 招标活动中形成的相关文件,应当由招标师签字,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折叠 编辑本段 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八条 招标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招标师称谓;

(二)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内从事招标执业活动;

(三)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行为提出劝告,并可以向相关招标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四)接受继续教育;

(五)获得与执业责任相应的劳动报酬;

(六)对侵犯本人执业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第二十九条    招标师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二)执行招标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标准;

(三)履行岗位职责,保证招标执业活动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保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聘用单位的商业、技术秘密;

(五)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招标工作能力;

(七)协助注册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折叠 编辑本段 附则

第三十条 通过考试取得招标师资格证书,并符合《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其经济师专业职务。

通过考试取得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是申请评定本专业高级经济师职称的必备条件。

第三十一条 招标代理机构配备招标师的数量、招标师签字的文件种类、继续教育等注册执业的具体要求和管理办法,由国家发展改策委另行规定。

折叠 编辑本段 报考条件

1、  根据《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十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招标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者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招标专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者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招标专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含经济学、工学、法学或者管理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招标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者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招标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者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招标专业工作满1年;

(六)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上述学历或者学位的,其从事招标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2年。

2、根据《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五条 符合《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招标师资格考试。

第六条 符合《暂行规定》中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招标采购项目管理和招标采购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和招标采购专业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级经济师或者高级工程师职称;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或者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的。

折叠 编辑本段 报名时间

一般报名时间为6月中旬至8月份。

折叠 编辑本段 准考证打印

原则上招标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一般在考前一周左右开通。

折叠 编辑本段 考试时间

2014 年 11 月 1 日 9:00-11:30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

14:00-16:30 《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

2014 年 11 月 2 日 9:00-11:30 《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14:00-17:00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

折叠 编辑本段 考试形式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为闭卷考试。

根据《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三条    招标师资格考试科目为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招标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合同管理4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招标师资格证书。

第四条    招标师资格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和招标采购项目管理2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合同管理2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第九条 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高、中等学校或者高考定点学校。如确需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考试日期原则上定为每年第二季度。

折叠 编辑本段 考试教材

《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招标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合同管理》4个新科目的考试教材还未正式出版。此前仍沿用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全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大纲》、《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招标采购专业实务》、《招标采购案例分析》,共一个大纲、四门考试用书。

作者:全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辅导教材指导委员会

折叠 编辑本段 主考单位

根据《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和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承担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的考试工作,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折叠 编辑本段 考试成绩查询

招标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一般在考后两个月陆续公布。

折叠 编辑本段 证书发放注册

根据《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3〕19号):

第十一条 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二条 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处理。

第十三条     国家对招标师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可以招标师名义执业。

第十四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是招标师资格的注册审批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招标师资格注册的初步审查工作。

第十五条  取得招标师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招标项目或者代理机构资质的单位,并通过聘用单位所在地(聘用单位属企业的,通过本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发展改革部门,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注册申请,均应出具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部门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部门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完成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并将申报材料和审查意见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收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报送的注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决定的,应将延长的期限和理由告知申请人。对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决定颁发或送达批准注册的申请人,并核发统一制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注册证》。

第十九条 注册证的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证在有效期限内是招标师的执业凭证,由招标师本人保管、使用。

第二十条    申请初始注册者,应当自取得招标师资格证书之日起1年内提出注册申请。逾期申请初始注册时,须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

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和不予注册等注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另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 继续教育是招标师延续注册、重新申请注册和逾期初始注册的必备条件。在每个注册期内,招标师应按规定完成本专业的继续教育。

折叠 编辑本段 考试过关秘籍

第一:不能放松对教材的全面掌握

考生往往希望复习的范围越小越好,甚至有部分考生把全部希望寄托在辅导老师考前的押题上,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实践证明,要想顺利通过招标师考试,对教材的全面掌握是不能放松的。考试试题基本上是不会超出大纲和教材范围的,考试教材包含了命题范围和答案标准,你必须按指定教材的内容、观点和要求去回答考试中的所有问题。所以教材是考试的根本,考生千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只有充分准备,在考试时才能游刃有余。[1]

有了教材,还必须善于总结与系统把握教材的精髓。善于总结,一边看书,一边作总结性的笔记,把教材中每一章的要点都列出来,而且要系统地把握考试课程之间的密切联系。强调对教材的掌握,是要突出全面理解,并不是要求考生把指定教材的全部内容逐字逐句地背下来。掌握教材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考生宜早做安排。

第二:把握各科目知识点的重点

除了掌握教材,考生也要注意抓住重点进行复习。因为招标师考试几门科目知识点的重要性是不一样的。每门课程都有其必考知识点,这些知识点在今年的试卷上一定会出现,只是形式不同。对于重要的知识点,考生一定要深刻把握,能够举一反三。考生在复习中要想提高效率,就必须把握重点,这样才能能使考生以较小的投入获取较大的考试收益。

第三:多做一些高质量的练习题和模拟题

招标师考试涉及内容十分广泛,有些内容实际业务中很少接触,仅仅依靠记忆和自身理解来准备考试是远远不够的。从某种意义上讲,考试就是做题。所以在学习的过程中多做一些高质量的练习题和模拟题,使考生尽快熟悉考试题型并提高对相关知识点的理解,进而提高应试能力。

在考试时,考试大纲只规定了考试范围,并未给出具体的考试内容;指定教材通常也只是就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平铺直叙地加以展开说明,这就要求你在理解指定教材的同时,必须做一些习题,为进一步学习做好准备。但复习资料不宜过多。练习只是对所学知识的检验和巩固,多做练习固然有益,但千万不要舍本逐末,以题代学。

所以说在考试复习时间有限的情况下,一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复习方案,合理安排看书和做题的时间。

另外,选择接受辅导的考生通过率比没选择的考生通过率高出许多,所以选择一个好的辅导机构、辅导老师对于考生来说是有重大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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