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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探索”不意味着乱作为

 棋中王 2018-12-19
■杨小明 任春光

“伦”者,辈分等第也;“理”者,条理秩序也。伦理,就是人与自然特别是人与人的关系秩序。那么,什么是科学时代的伦理规范?什么是伦理时代的科学规范?二者的交叉、侧重与关系又是怎样的?

中国先哲在“制天命而用之”的豪迈实践中,认识到科学通过技术可能呼唤出伟大的力量。只要发现和把握“机”,即自然的规律和法则,并成功地加以应用,人类就能获得驾驭自然甚至改变自身的神通。不过,道家先师庄子同时告诫人们,要警惕科技对人类精神的污染。

古希腊先贤毕达哥拉斯在将科学赋予美的力量之时,也将科学和伦理的善融汇起来。据说,理论(Theory)这个词就来自于毕达哥拉斯学派,原意是“热情动人的沉思”。这一学派认为,科学的目的不仅是追寻背后的美,更要透过这种简单、对称与和谐的美去理解、塑造宇宙万有及人类社会的等级、秩序。简言之,科学是为了守望和维护宇宙和人类的伦理规范。

在古代,无论东方还是西方,伦理与科学的关系基本是和谐的,科学甚至依附于宗教和伦理。近代以来,科学从宗教中解放出来,人成为绝对意义上的“万物的尺度”,本来与人平等共处的自然沦为随意拷问与奴役的对象,于是,生态伦理问题开始成为人类挥之不去的梦魇,人与自然、人与人从疏离走向对抗,科学与伦理殊途,技术与价值断裂。

“科学的世纪”以降,马赫、彭加勒、迪昂、奥斯特瓦尔德、爱因斯坦、玻尔和杨振宁等一批具有深刻人文关怀的科学家,在充分肯定科学对文明推动作用的同时,又深刻洞悉科学的负面影响,强烈呼吁科学家的社会责任,倾力实践科学的伦理关怀。

从伦理关怀的角度出发,爱因斯坦将科学家分为智力愉悦型、功利型和终极关怀型三大类。其中,他推崇终极关怀型的科学家,认为只有符合伦理规范的科学研究才是真正的高尚,并能赐予科学家宁静的内心。

历史一再证明,试图通过限制科学发展来维护伦理稳定是不可行的。哥白尼革命、进化论和精神分析等,从人类在宇宙中的位置到人在生物界中的位置,再到人的理性尊严,一再冲击着原有的伦理规范,新的伦理规范在痛苦的调试中不断被构建起来。

从这个意义上说,面对存在巨大伦理风险的科学技术,从科学共同体到国家、国际,在利益和风险之间,一定要理性、超前地进行评估和预防,防患未然。在风险不确定之前,千万不能为了所谓的“探索”,而置伦理规范于不顾。

事实上,科学技术就如生产力一样,是最活跃的革命力量,不可阻挡地冲击甚至变革伦理规范;但伦理规范也不是被动、消极的,更不总是科学技术的阻碍。伦理规范可以反过来规范科学技术的发展,激发其积极、正面的潜力,规避其消极、负面的风险,引导科学技术健康、向善的发展。这是科学与伦理永恒的辩证关系。

由此,科学研究的底线和红线需以伦理为规范、以伦理为先导。甚至,宁可暂时不作为,也不能提前乱作为。这是敬畏使然。敬畏既是一种伦理品格,也是一种科学品格。从对人的敬畏,中华先贤生出民贵君轻、民本君末的民本思想;从对自然的敬畏,生出“人与天地相参”的天人合一生态伦理。

所以,我们可以化用说,只有将科学规范的“充实”与伦理规范的“光辉”合二为一,才能升华为“大”的境界,才能感化人,进而生出对科学无尽探索和伦理终极关怀的永恒敬畏之情。

(作者单位:东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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